关于第五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阅读:665 2022-07-08 09:42:11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各高校院所、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和《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进一步推动本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发展,依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首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开展以高校院所、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绩效奖补为主要内容的第五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650万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高校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工作绩效奖补

1.申报主体:本市注册登记的高等院校(含高校附属医院)、科研院所。

2.申报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向本市中小微企业进行专利许可或出让,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相关合同备案或变更登记。

3.奖补金额:按照许可出让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0.1%给予奖补,可用于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团队绩效奖励、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指导费用减免等。

4.申报材料:

(1)绩效奖补项目申报书及明细清单,包括合同备案登记号、登记日期、合同金额、实际到账金额等信息;

(2)合同备案或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封面、金额页、盖章页)、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放的合同备案通知书等材料;

(3)实际到账金额证明材料,包括实际到账的银行流水、开具的发票存根等。

(二)商业银行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工作绩效奖补

1.申报主体:经监管部门批准在本市设立的商业银行总部或分支机构,并独立开展业务。

2.申报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面向本市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商标质押信贷业务,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相关质押合同登记,且质押登记总额超过3亿元或质押登记项目总数超过20项。按照我局《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知识产权工作措施》精神,如未满足前述要求,但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面向本市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商标质押信贷业务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合同登记的商业银行,也可依照2022年二季度内达成的实际放贷金额申报本项目。

3.奖补金额:按照专利商标质押融资贷款实际放款金额的0.1%给予奖励,可用于开展专利商标质押信贷工作的业务能力培训、业务绩效奖励、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

4.申报材料:

(1)绩效奖补项目申报书及明细清单,包括合同登记号、营销团队责任人、借款人、质押金额、实际放款金额等信息;

(2)向企业发放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的放款凭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扫描成PDF格式,于2022年7月22日前以邮件形式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发展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2.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2.市知识产权局受理材料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营数据库提供的数据核查校对,经确认无误后,按照实绩给予奖补。

三、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邮箱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章志祥 孔元中

联系方式:021-23110887;021-50723882(传真)

邮箱:corsak1002@163.com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5室

附件:1.高校院所绩效奖补项目申报书及明细清单;

2.商业银行绩效奖补项目申报书及明细清单。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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