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黑知发〔2022〕15号
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和布局,根据《黑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黑知规〔2021〕4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建设主体
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行业组织等。2021年度被授予“黑龙江省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单位可以申报其他导航专项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二、申报条件
符合《黑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
三、申报材料
《黑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至少为以下几项:
(一)建设主体单位营业执照,有合作单位的,另附合作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二)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工作团队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导航基地人员岗位任命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三)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才、知识产权、项目、安全等方面管理制度;
(四)条件保障承诺书,包括资金、设备、场地、专利数据资源、相应检索工具及与专利导航需求相关的信息资源等内容;
(五)专利数据资源、相应检索工具及与专利导航需求密切相关信息资源的名录,同时注明是否自有;
(六)2020年以后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完成时间、所属导航专项)、项目协议、项目成果、应用成效、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条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导航工作基础、专利应用能力、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资源优势、以往业绩等)、建设规划(围绕建立运行工作机制、推广专利导航理念和成果、推动实施导航项目开展、发挥导航决策指引作用、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专利导航人才培养、推动专利标准融合发展、开展公益性服务等)、保障措施(加强政策配套、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等)等方面。
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申请表须经建设主体所在市(地)知识产权局推荐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知识产权局要认真组织并指导本区域具备申报条件的建设主体单位进行属地化申报。纸件申报材料于2022年7月31日前邮寄至省知识产权局,同时将电子件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邮箱。
(二)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且今后不再被列入黑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名单。
附件:黑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请表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1日
联 系 人:姜举娟 刘继宁
联系电话:0451-82642951
电子邮箱:hljzlglc@126.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