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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25号)、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黑政规〔2022〕3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现提出如下知识产权工作举措。
一、便利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权利救济
(一)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力度,引导申请人充分依托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中国商标网、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等,全程线上办理知识产权业务。
(二)优化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推荐机制,对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请求,符合条件的,优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对企业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商标法》等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合法权利丧失的,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恢复手续。
(四)简化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手续,扩大专利快速预审业务“100问”宣传覆盖面;积极推进网上预审申请受理服务,推行一网受理、无纸化受理、不见面受理,办理进程和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力争让企事业单位“一次都不跑”;推动涉及疫情防治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提质增效。
二、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五)发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合体作用,开发和升级迭代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动态掌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线上线下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贷、保险支持力度。各市(地)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继续保持上半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增长势头,实现全年新的突破。
(六)推动市(地)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利供需对接活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专利转化开展委托管理业务,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受托人,与专利权人签署专利许可托管合同;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技术参与开放许可,引导通过免费许可、分阶段许可等多种定价模式,降低市场主体技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通过征集项目公开发布、组织对接等方式搭建企业获取专利技术转化实施的桥梁。
(七)加快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和布局,鼓励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公益性专利导航服务;实施数字经济、冰雪经济、现代农业、中医药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加强装备制造、生物经济等产业分类导航项目和重油催化热裂解、紫苏深加工、黑木耳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成果共享和推广应用,避免企业重复投入。
(八)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规范化建设,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宣传、联络、辅导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延续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快速核准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助力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商标地标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品牌声誉。
三、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
(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工作指导,发挥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相关市场申请创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十)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工作力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供给,收集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纠纷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指导服务。
四、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升级改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开发增设推进全省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市地子平台”,防止我省专利流失的“专利缴费短信提醒和发明专利失效短信预警系统”等,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十二)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开通市(地)商标受理窗口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业务;探索专利权质押登记网上电子化申请,在联合银行、担保、评估等机构“走流程”的前提下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图谱,提高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即时性。
(十三)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定期走访,实现“包联一个,服务一批”;发挥服务重点企业联络员作用,坚持“一事一议”精准施策;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团,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方式,为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培训。
(十四)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增加见习、就业岗位;鼓励专利代理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专利代理援助等公益性服务;加强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宣传,加大考前培训力度,为考生提供便利。
省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市(地)知识产权局要紧抓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启动建设和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保障力度。2022年10月底前,请将本通知落实情况,包括出台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典型案例等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朱隆,联系电话:8264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