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阅读:646 2022-07-01 09:40:08 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中山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2年6月

 

目录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效

(二)发展挑战

(三)发展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谋划,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知识产权强市顶层设计

2.强化重大战略知识产权支撑

3.构建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体系

4.提升镇街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能力

(二)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1.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

2.增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发展动能

3.加强重点产业核心领域专利布局

4.深化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导航

5.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深度融合

6.大力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7.培育发展特色地理标志产品

8.深化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9.持续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创新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1.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

3.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

4.提高商标领域严格保护能力

5.加强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工作

6.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7.推动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有机统一

8.打造“1+1+N”知识产权保护阵地

9.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

10.加强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四)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障,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1.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2.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

3.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4.构建知识产权社会宣传新格局

5.拓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三)完善政策措施

(四)强化监督考核

 

 

 

中山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广东省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山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抢抓“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系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中山贯彻落实“一个大战略、两大攻坚战、一篇大文章、五项工程、一个坚强保证”工作部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美丽中山、投资热土”,建成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的支撑点、沿海经济带的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结合中山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效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中山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机制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的认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立项“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中山古镇模式研究报告”,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中国首个研究专利保护的项目。2017年,中山被评定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资源,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专利代办处中山服务站。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山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截至2020年,中山获得国家专利奖46项、广东省专利奖34件,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9家、优势企业41家,405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建设。

2.企业创新创造能力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中山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增加对发明专利维持第五年、第十年的年费资助,严格对PCT专利的资助条件,提高对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标准,新增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和国家、广东省专利奖的配套补贴,引导企业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对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的专利进行实时监测,编制专利数据月报,支持各镇街和企业布局高质量专利。将发明专利授权、有效发明拥有量等指标纳入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考核,落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2020年,中山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388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864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8%;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35%。2020年,中山专利授权3.97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032件,PCT国际专利申请256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383件,有效商标注册量累计19.6万件,完成“十三五”知识产权规划相关目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一批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公共资源等商标品牌发展。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强。“十三五”期间,中山持续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程序,提高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挂牌运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中山巡回审判法庭,实现常态化巡回庭审。加快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推进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功能升级,建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远程诉讼服务处,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将专利执法权限下放镇街,完善市镇联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市级家电和红木家具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带动区域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商标品牌网络定向监测、版权“剑网”“净网”和打击侵权假冒“清风”“龙腾”“溯源”等系列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知识知识产权海关执法,查办一批大案要案,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2020年全市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33件,专利行政执法立案357宗。

4.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中山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设立40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入专利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评估”共担风险的专利质押融资模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肯定和推广。引导社会资本聚集知识产权、科技创新领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不少于4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配套出台支持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建立专利保险与专利质押融资联动机制,配套专项资金,对于企业购买专利执行险等保险产品给予补贴。引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团队,搭建专利交易平台和专利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深入开展专利交易、专利运营等综合服务。围绕中山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建立广东省专利导航试验区,成立中山市成像与光电子产业专利联盟,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专利资源的共享机制,推动行业标准和服务体系的建立。

5.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中山知识产权代理、运营、咨询等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专利代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依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建立中山市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基地,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规范专利代理市场,资助新成立代理机构等形式,不断壮大专利代理机构,开展“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等活动。整合德温特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中国外观专利检索系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力量,免费为企业推送专利信息分析。

6.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中山深度参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修订或出台实施《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办法》《中山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中山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助推中山自主创新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5.10”中国品牌日等科普活动,举办专利挖掘与布局、专利信息分析、高质量专利培育及保护等专题培训,为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并依托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等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学科人才培养,储备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人才。举办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研讨会、注册式共同体外观设计和欧洲专利中国巡回研讨会、中美欧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研讨会等活动,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布局和维权活动,中山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发展挑战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中山知识产权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快速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短板,面临一些挑战,主要体现在:

一是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有待提升。全市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投入不足,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标准必要专利、高价值专利偏少;核心专利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不多。知识产权对产业经济创新发展支撑还不够。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有待提高。知识产权综合监管和保护体系还不够完善,快速维权和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还不健全。专利维权周期长、取证难、赔偿低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能力不强。重大展会、互联网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亟待完善。

三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有待增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不大,社会资金介入知识产权运营的程度还比较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模式不够丰富。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协同创新机制有待完善,创新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不明显,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融合发展不够。

四是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仍需优化。知识产权领域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还有差距,市、镇两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有待理顺,一些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无法落地基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亟待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全社会知识产权价值和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三)发展机遇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为“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的改革发展指明重点和方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党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山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应科学谋划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从省内看,广东省开启新时代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相继制定《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政策,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目标,《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率先建成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核心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中山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赋予新的战略定位。从市内看,随着“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多重利好交汇叠加,特别是深中通道建成通车,为中山应对新挑战、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了“一个大战略、两大攻坚战、一篇大文章、五大工程、一个坚强保证”,明晰了“十四五”时期中山发展的方向、任务和路径,描绘了中山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未来五年,中山坚定不移实施营商环境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工程,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对企业研发创新扶持;创新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全面提升科技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一系列工作举措,为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确定主要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大战略、两大攻坚战、一篇大文章、五大工程、一个坚强保证”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对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支撑,提高知识产权系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打造全省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中山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突出质量导向。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谋划,提升专利质量,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现知识产权创造从多到优、从优到强转变,推动高质量发展。

——贯彻重点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阵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构建知识产权综合监管体系,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打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一流营商环境。

——聚焦产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协同和深度融合,强化知识产权对激发创新第一动力、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中心工作支撑。

——坚持协同开放。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知识产权与市场监管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交流,强化与国家级、省级及先进城市知识产权平台体系的开放对接,融入共建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核心区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山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效能、服务能力、社会意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对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支撑贡献更加明显,为中山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机遇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美丽中山、投资热土”的吸引力和美誉度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到2025年,专利质量不断提升,培育壮大一批具备标准必要专利、高价值专利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领军企业。全市有效注册商标量和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量大幅增长,拥有自主商标的规模以上商品出口企业数量全覆盖。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形成“1个国家级保护中心+1个国家级快速维权中心+N个市级快速维权中心和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保护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打造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纠纷解决的先行地,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全面完成知识产权执法任务,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能力全面提升。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高效。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持续增长,支撑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增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全市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数量持续增加,知名商标品牌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市场加快流通和品牌提升。

——知识产权发展基础夯实。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管理体制机制融合顺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经济融合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动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壮大,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谋划,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知识产权强市顶层设计

适应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需求,贯彻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的精神,推进实施中山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市指标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落地中山,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率先在中山探索开展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争取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支持在中山持续推进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强企、强园区。

2.强化重大战略知识产权支撑

充分发挥中山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横向交流与联动,推动中山知识产权工作融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融入深圳打造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和广州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等重大战略。争取在中山实施新一批粤港、粤澳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在中山探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知识产权公证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中山市创新主体积极参加“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助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研究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接轨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3.构建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体系

全面梳理知识产权与市场监管体系的法律法规和职责流程,建立起覆盖市场准入、监督执法、服务发展、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管理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执法、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的统筹衔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开办、质量提升、信用监管等工作事项深度融合,编制标准化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研究商标与企业字号的一体化管理举措,探索地理标志运用保护和食品安全监管联动,突破机构合并后的业务壁垒,加速形成市场综合监管新格局下的工作合力,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贴心服务,加快打造让各类市场主体来了不想走、来了留得住、来了大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

4.提升镇街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能力

深化镇街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镇街加快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职能的调整,优化对镇街知识产权考核的指标体系,研究将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考核,落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实现市、镇街两级知识产权职能的有效衔接,推进广东省知识产权强园区、强企工程等重点工作在镇街落地。完善镇街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政策措施,加大镇街在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镇街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支持条件成熟的镇街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战略合作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镇街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平台、信息监测平台、证据收集平台、风险预警平台等,为镇街和企业提供信息检索、商标预警、风险评估、纠纷调解、诉讼公证、维权援助等一体化的专业服务。

(二)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1.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

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程,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投融资等事后补偿机制,增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的资助,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一般性资助向中小企业倾斜,支持企业国内发明专利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对创新主体予以奖励。持续抓好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宣传,提高创新主体的受惠面和获得感。

2.增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发展动能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推进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行动计划,加强“ 专精特新”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通过政策引导,提升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技术储备。鼓励中山传统优势企业、“专精特新”和初创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新兴产业方面进行专利布局,强化企业内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开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校、强所,增强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积极参与申报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领军企业,形成企业梯度培育数据库,引导知识产权从数量布局向质量取胜转变。

3.加强重点产业核心领域专利布局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创造和运用,形成一批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形成战略性产业竞争新优势。选定家电、灯饰、锁具、安防和家具等传统产业为落脚点,支持和引导传统优势产业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行业创新平台获取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高价值的知识产权,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赋能“中山制造”向“中山智造”转变。充分发挥翠亨新区、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示范作用和资源优势,创建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园区或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研究建立高价值专利的指标体系,从专利布局、专利运营和维权保护全链条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

4.深化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导航

聚焦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广深港澳研发+中山孵化产业化”区域协调创新体系,以及深中产业拓展走廊等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专利分析和导航,强化知识产权对区域产业提质增效的支撑。围绕中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机器人、新能源、光电光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潜力产业,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微导航。鼓励战略性产业和新兴产业集群建立专利联盟,依托专利联盟对其所属产业或技术领域的重大前沿问题进行攻关突破,建立专利信息深度开发利用机制,推进联盟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定期发布产业类型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报告,为“卡脖子”技术相关的重点产业、企业建设及高价值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5.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深度融合

依托现有的各类基层服务工作站,统筹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等线上线下相关服务资源,为企业以及社会提供涵盖质量、知识产权、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内容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选择一批专利密集度较高、标准化基础较好的产业园区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融合产业园区和企业试点。推动产业园区和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专利创造和标准研制有效衔接的机制,积极参加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必要专利,提高专利价值,促进专利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全市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基于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池,构筑产业集群优势。

6.大力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探索建立中山商标品牌发展研究机构,为全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活动提供指导服务。推动各镇街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编制商标品牌工作指南,配备商标指导员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指引。围绕小榄五金、古镇灯饰、港口游戏游艺、南头家电、大涌红木、沙溪服饰等中山产业集群特点,引导、支持行业协会等组织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强化对集体、证明商标的应用推广,增强中山区域品牌影响力。支持特色小镇挖掘内容申请注册商标,运用“互联网+小镇”宣传推广商标品牌。充分发挥集体商标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区域、产业和企业个性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运作模式,指导相应品牌基地结合产业特色申报集体、证明商标,扩大企业、产业、区域品牌影响力。

7.培育发展特色地理标志产品

推动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订内容,深入挖掘收集地理标志运用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宣传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专业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度。研究将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与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相结合,从制定和实施规范标准入手,指导企业在各个环节全面建立起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有机构成的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地理标志商标的政策扶持,培育中山特色地理标志商标。研究建立中山特色地理标志商标管理的标准体系、准入门槛和运营机制,鼓励通过母子品牌、全产业链品牌以及品牌联盟等模式,打造区域公共品牌。

8.深化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推进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着力推广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责任险等多种险种,完善专利保险服务体系。探索设立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有知识产权融资需求的企业在平台注册,平台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对接服务,推动平台与国内外优质平台精准对接和资源互换。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市级财政投入部分引导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力量参与,支持设立总规模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在中山战略性新兴产业、潜力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积累储备一批标准必要专利、高价值专利的运营项目。

9.持续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创新

深化推动重点产业和园区知识产权协同创新,采用“一产(园区)一策”,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合体。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打造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平台,对接全国高等院校资源、粤港澳地区大学资源,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团队落地中山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和转化,服务中山企业创新发展。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1.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落实中山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落实中山贯彻实施的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和推进路线图,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强保护”各项工作,建立具有中山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打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

更好发挥行政执法保护作用,建立完善市、镇街两级联动的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打造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对产业聚集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侵权假冒行为易发、高发区进行常态化整治和重点监管,对流通领域发现的侵权假冒行为,加大生产源头追溯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利以及群体性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3.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

加快制定制度性文件,对专利侵权案件行政裁决审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案件快调快裁等事项进行规范,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探索行政裁决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打造一支能办案、善办案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队伍。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集中处理平台,实现“一门式”受理专利、商标等侵权举报投诉和“一站式”解决纠纷。建立专利维权援助专家协作机制,研究出台中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和专家管理办法,发挥维权援助机构和专家智库资源优势,提升专利维权援助和行政裁决等工作效率。

4.提高商标领域严格保护能力

加强驰名、涉外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的查处力度。每年确定重点产业或重点专业市场,组织开展商标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定期发布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增强打击侵权假冒震慑力。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加强与主要电商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建立跨区域网络发展和治理合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和商标权保护成效。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海关等部门间的商标执法工作联系,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促进跨部门商标执法信息共享。

5.加强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工作

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企业数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引导其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力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加贴专用标志的目标。加强对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和组织的质量监管,定期开展专用标志普查和清理,及时发现、制止违反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各种侵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行为,有力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效能和水平。加大后续监管保护力度,对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假冒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做好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工作,规范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6.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坚决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拓展建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大数据”,强化信用约束,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加快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网络监测平台建设。鼓励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按照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模块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库,采集入库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有效发明专利、地理标志数据,建立基础数据库。对国内主要电商平台上销售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库中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网络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线索留证,在线提交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公证处,出具相应司法鉴定报告或公证文书。

7.推动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有机统一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统一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和办案指引,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间知识产权信息互通、案情共享、案件移送等长效机制。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相支撑的一案双查的办案机制,形成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审判与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与法院双方建立案件互通工作机制,采用司法与行政联动的方式,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统一力度。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律所等机构,成立一批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研究建立汇集监管执法、取证固证、侵权监测等功能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

8.打造“1+1+N”知识产权保护阵地

推动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智能家居等战略性产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提供快速审查通道。升级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功能,扩展专利申请快速审查服务范围,强化入驻机构的功能,发挥广东省知识产权预审协作平台的中山快维预审系统作用,开展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和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创建工作,打造集创造、保护、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推动条件成熟的镇街复制推广“古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模式,逐步完善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推动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业务向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门类拓展。研究在镇街产业园区、领军企业等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法律咨询、争议解决等综合快捷服务。

9.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

打造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和地方分中心的对接,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维权援助,有力应对知识产权领域国际竞争,坚决维护国家发展利益。研究建立健全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援助对象的知识产权援助制度,发布中小微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支持重点产业、涉外企业等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联盟),吸引国内外高端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作为会员,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数据库、案例库和专家库,收集企业海外专利、商标维权信息,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法律等公益性服务,开展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风险能力。

10.加强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对重大展会、跨境电商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设立重大展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站,常态化派驻执法人员对重要展会进行现场巡查监管。开展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依托海关风险管理体系以及现场监管力量,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海关之间的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业务协作等机制。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编制发布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鼓励涉外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四)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障,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1.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中山门户体系,打造集知识产权、产业、科教等数据为一体的中山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推送平台,为知识产权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企业提供免费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方式。积极引导知识产权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制定知识产权分类服务计划,为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市场等提供“定制式”等上门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对接托管服务。

2.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

加速发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代理服务,着力提升代理机构涉外代理服务能力。鼓励高水平的品牌代理机构在中山市设立分支机构,提升代理机构专利撰写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壮大发展规模。发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制定知识产权人才职业能力框架,引导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支持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分类分级实务培训,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品牌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管理、实务咨询等高端服务。积极引导知识产权专业咨询机构为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产业和行业发展规划、企业海外布局和维权、核心技术转让等提供咨询服务。

3.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高等院校建设计划,探索共建中山知识产权学院,坚持学以致用,重点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运营、咨询、培训、分析等实务人才,培养一批企业亟需的知识产权综合型人才。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和学历教育,以培训促提升,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全面发展。做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化程度,加快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骨干和促进业务骨干。继续深化知识产权职称评价机制,做好职称评价改革工作。探索推广政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新模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高校推进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

4.构建知识产权社会宣传新格局

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等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3·15”“4·26”和“知识产权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开展中山市知识产权年度十件事、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定期发布中山市知识产权发展报告。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推进知识产权进高等院校、中小学普及教育课程;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专业市场,通过展会、论坛、讲座、培训班、行业协会等渠道开展知识产权企业宣传,提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知识产权作品创作,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和普及读物,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5.拓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加大知识产权对外宣传,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加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合作,同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科机构等力量的支持,定期发布中山知识产权发展白皮书、专利创新企业排行榜、品牌企业排行榜等,助推中山企业持续打造国际影响力。加强与海外国家、港澳台等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沿线的区域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的指导培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前沿案例、发展趋势等内容,加强企业的海外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积极打通专利、商标等海外注册的通道,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部门等各方力量,形成知识产权工作合力。结合部门、镇街改革,优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

(二)加强资金保障

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优化知识产权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标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市场资金投入,聚合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机构、平台、资金的优势,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和内容,确保资金投入,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三)完善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围绕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出台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人才、金融、贸易等政策的衔接,助力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

制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相关实施办法。出台年度推进计划,建立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协调督导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关键指标监测机制、评估体系和考核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改进规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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