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信部第四批专精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
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申报
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预计今年全国将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0家以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简称《办法》)中明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系统填报内容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申报和复核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
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
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
填写《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6)
市州工信局组织企业申报(复核),对企业申报(复核)材料进行初审
确保推荐企业符合申报(复核)要求,确保推荐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市州工信局于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均一份)和企业纸质材料送交省工信厅
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hnsmefzc@126.com。
省工信厅根据市州汇总申报(复核)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名单和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名单
省工信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申报(复核)事宜,请相关企业按程序自主申报(复核)
取消申报(复核)资格。各级工信部门受理申报(复核)
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
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复核)前提条件
各市州工信局要准确领会工信部印发的《办法》和《通知》精神,严格把握认定标准和申报(复核)要求
认真组织本地位于重点产业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质量效益好的优质中小企业进行申报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0731-88955534/88955420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206/t20220617_26265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