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要求(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吉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复核企业为2019年6月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工信部企业函〔2019〕153号)内的吉林省企业。
为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省工信厅将在网络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6月28日)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申报企业根据专家预审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再进行网上填报。具体安排为:
1.报送预审材料。各地工信部门对照《通知》,对申报企业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务必于2022年6月22日前仅将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每户企业1份)报送至省工信厅。
2.专家预审。省工信厅于2022年6月23日、24日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逐户企业出具《预审意见》,反馈给各地工信部门,由各地工信部门反馈给企业。
3.网上填报。申报企业根据《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完善,于2022年6月28日前进行网上填报。
4.各地推荐。申报企业将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2)及佐证材料报送属地工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材料一致。各地工信部门再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向省工信厅推荐。于2022年7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份)报送至省工信厅。
5.省厅推荐。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工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于2022年7月12日前向工信部推荐。
1.网上填报。复核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按照《通知》列名的申报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
2.各地推荐。复核企业将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4)及佐证材料报送属地工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材料一致。各地工信部门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于2022年7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复核申请书一份,佐证材料一份)报送至省工信厅。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gxt.jl.gov.cn/xxgk/jwwj/202206/t20220616_8480144.html
(联系人:丛妍,电话:0431-889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