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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指导下,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任务,畅通受理渠道,充分发挥行政裁决便捷高效优势。
一是主动公开行政裁决法定依据、职责和案件受理范围。北京、河北、广东、深圳等地利用网站、官微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上海利用全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方便权利人提交材料,浙江利用“知识产权在线一链条保护”主动公开案件办理流程。
二是推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业调解组织建立落实行政裁决告知制度。北京推动人民调委会告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政裁决渠道,湖北、江苏、深圳等地联合法院、司法厅(局)印发加强调解裁决诉讼衔接相关文件。
三是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行政裁决工作。上海、江苏、湖北等地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发布典型案例,北京在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刊物上宣传行政裁决经验,浙江通过电视、网络等大力宣传行政裁决优势特点和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