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营商办、工商联、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省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衢州市商务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衢州市司法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衢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衢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衢州市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 2022年1月26日 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推动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建立内外贸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高水平衔接等各项工作,奋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从主体、规模、结构、竞争力等方面,探索建立内外贸一体化工作评价体系,逐年开展评估并更新完善。聚焦内外贸一体化的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内外贸易开放新高地。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品牌能力建设。构建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体系,提升品牌建设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品字标”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品字标”等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出口名牌企业,力争市出口名牌企业30个以上,省出口名牌15个以上。不断提升高质量专利创造与品牌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二)推动内外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主导产业培育,培育一批龙头标杆企业,实施一批产业链延补强项目,推动产业集群内外协同发展。培育以“未来工厂”为目标的新智造产业集群,力争取得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推动产业数字化改造;以“未来工厂”培育库、“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培育库为重点,培育一批新智造试点示范,推动智能化柔性快反供应链体系构建,适配国内国际需求。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外贸出口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发展试点等基础上培育建设10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三)积极对标先进标准。推动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发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在空白领域探索研究先进适用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参与各类专业标准组织和国际标准制定。努力促进与国内国际标准的一致性互认,力争在海外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四)大力实施“三同”工程。鼓励指导我市符合条件的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工业品出口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注册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依托浙江“三同”在线平台与“三同”促进联盟,积极为我市“三同”企业提供标准信息、认证检测、合格评定等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三同”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在我市大型商超或电商平台推动设立衢州市“三同”产品展示销售专区,推广“三同”产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五)推进市场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打造1-2个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商品交易场馆。发挥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作用,加强内外贸一体经营的主体培育、设施优化、服务提升和数字化改造等工作。推荐参加省内外产销对接、市场对接等活动,进一步优化浙货流通循环体系。充分借助广交会、进博会等国内重点进出口展会组展招商工作,推动外贸进出口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培育双循环领跑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加强资源整合配置,优化国内国际营销体系,转变业务模式和管理体系,在内外贸产品开发、渠道拓展、品牌建设等方面整合资源,用三年时间培育2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新增100亿以上销售规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七)挖掘扩大内需潜力。顺应品质化数字化消费升级新趋势,积极扩大进口,提升绿色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个性消费等供给。吸引国际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等入驻,加快发展“首店经济”和深化社区“15分钟生活圈”试点建设。围绕“浙里来消费”主题,丰富“浙里行”“浙里展”“浙里游”等消费载体,开展系列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八)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高能级平台。推进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衢州联动创新区高标准建设,对标CPTPP、DEPA等国际先进规则,以制度型开放推进内外贸融合。加快申建综合保税区,优化企业开放发展平台功能、生态环境。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产业合作园、新区等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作用,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九)发挥新时代衢商优势。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内外衢州商会作用,拓展国内国际营销网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发布内外贸一体化产品和服务标准,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工商联) (十)深入推进“浙货行天下”工程。依托省开展“百城千企万亿销售”和浙江外贸优品“进社区、进政采云、进步行街、进商场、进超市、进平台”行动,不断丰富出口产品国内营销渠道。利用电商平台渠道,开展“外贸企业上线直通车”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构建内畅外联现代物流网络。积极融入全省2个“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周边国家2天、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城乡1小时、省内2小时、长三角主要城市3小时送达)建设,以衢江航道“四改三”提升工程、衢江港区大路章作业区二期工程、衢州多式联运枢纽港铁路专用线及货场搬迁工程、常山江航电枢纽项目为重点,建成公水、公铁联运的两大现代物流基地,提升物流枢纽功能;加快建设四省边际顺丰丰泰产业服务综合体项目,打造四省边际中心跨境产业集聚高地;创新铁水联运、海河联运等多式联运新模式,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优化运输结构,促进物流降本增效,逐步形成“聚浙西、通四省、联全国”的区域物流集散中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十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化建设,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工程。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和源头保护,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提升企业创新发展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531X”工程2.0版,加快推进内外贸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强化与公共信用信息及金融、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外汇等部门及行业信用体系协同互动。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加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营商办) (十四)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借力数字贸易,破解发展瓶颈,以贸易方式数字化和贸易对象数字化为方向,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围绕企业重大需求,开发完善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品牌培育、市场开拓、供应链服务、政策兑现等功能模块,探索研究场景应用,推出1-2个数字化改革试点。提升内外贸主体、销售规模、科技、品牌等数据系统集成和智能分析水平,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贯通,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十五)加快贸易人才培育。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红五环”产教融合模式,推进相关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加大职业院校贸易人才培养,促进跨贸人才孵化培育。大力引进和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市场环境、渠道建设、管理运营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借力浙闽赣皖四省边际职业培训联盟,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技能支撑。(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十六)加大金融保险支撑。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覆盖面,对同时经营国内外市场的企业加强各险种协同支持。强化保险赋能,加强与进出口银行浙江分行、中信保浙江分公司等省直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提供优惠便利的金融产品。发挥跨境资金池的调度功能,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提升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推进境外融资增量扩面,提高企业境外融资能力。加大锁汇及汇率避险产品的推广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增信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保融资规模,迭代优化“衢贸贷”等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争取信保平均限额满足率达到85%以上,信保覆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持续优化保险费率形成机制。谋划一批产业发展、开放平台等重大项目,争取省进出口银行500亿元的授信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十七)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市“大商贸”专项政策、资金,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提升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系统支持外贸提档升级千亿行动实施方案、衢州综合保税区建设、衢州市跨境电商生态服务体系建设、商贸业转型升级等重大任务,加强商贸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补助资金兑现效率,推动我市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