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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科发成字〔2022〕73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抢抓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独特作用,助力我省重点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省科技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共同组织,面向我省重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
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1〕108号),并于2022年4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首单100亿元“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金融债券,所募资金作为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的资金来源之一。
2.科技创新再贷款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202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的通知》(银发〔2022〕104号),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贷款本金60%提供资金支持。
二、支持方向
1.研发类
支持围绕科学技术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支持纳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省级以上科技龙头企业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基础专题研究;交叉学科研究或提升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等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研发等。
2.科技成果产业化类
支持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以上水平、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规模化发展和应用,推进技术升级和产品优化,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科技基础设施类
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以及面向产业发展需求的省级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平台、研究开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前沿交叉型科教基础设施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
三、相关要求
在江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业,所有制不限,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企业牵头实施的科技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基础设施等类型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相关产业政策,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2.企业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实施能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以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
3.企业应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管理能力,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环保等实施条件已基本具备;如属特种行业生产许可的,须按国家规定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贷款项目需求征集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把真正有融资意愿的好项目大项目推选出来,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填报《项目需求信息表》,填报信息要做到财务数据准确、详实,项目建设规模具体、量化。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负责汇总收集辖区内贷款项目需求,于6月10日前将《项目需求信息表》电子版及《项目需求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省科技厅联系人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1.江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联系人及电话:谢定才,熊秋林 0791-86263488
电子邮箱:965767424@qq.com
2.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黄文韬 0791-86125892
附件:
1.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2022年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项目需求信息表
2.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2022年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项目需求汇总表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