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通道试点工作的通知

阅读:566 2022-05-25 09:51:58 来源: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站

各备案企事业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在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试点工作,包括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通道,开展专利无效宣告案件远程视频审理等。为落实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现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通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内容

北京保护中心备案企事业单位可以对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六号)相关规定的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向北京保护中心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北京保护中心为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进入优先审查通道提供服务,并为进入优先审查通道的无效宣告案件在北京保护中心进行远程视频口头审理提供便利。

二、申请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案件: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三、申请材料

1.《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3.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提交要求

1.提交方式

符合专利复审案件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申请条件的,请求人应当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申请材料向北京保护中心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jippc-yushen@zscq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名称以“复审/无效+单位名称+案件名称”命名。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北京保护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2层,收件人:预审服务部,邮政编码:100080。

2.提交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提交申请材料前,请先与北京保护中心电话联系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预审服务部

联系电话:010-62544288-809/810

 

 

附件: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dox

 

 

 

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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