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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和机构。
支持培育优秀在孵企业
1、房租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在孵企业,给予最高50元/平米/月房租补贴,每家每年最高支持15万元,最多支持3年。
2、研发费用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在孵企业,申报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0%(含)的,给予研发费用30%的补贴,每家每年最高支持15万元,最多支持3年。
支持培育雏鹰企业
1、研发费用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雏鹰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5%以上,且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按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每年最高支持20万元。
2、优秀雏鹰企业成长奖励
对成立时间2年内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优秀雏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培育瞪羚企业
1、认定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科技部发布的瞪羚企业榜单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2、研发费用增量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申报年度研发费用超过上年度研发费用的,给予超出部分30%的奖励,每家每年最高支持15万元。
支持培育独角兽系列企业
认定奖励,对首次入选独角兽培育榜单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潜在独角兽榜单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独角兽榜单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对创业项目首次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初创企业,按照实际获奖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引导纳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于入库成功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万元入库奖励。
2、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创新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对当年新获批的省级创新型平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1、知识产权创造
(1)对当年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申请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每件给予4000元奖励。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授权满5年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件再奖励2000元;注册商标每件奖励500元。
(2)对申请PCT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后,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欧美日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其它国外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欧美日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其它国外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专利、商标支持不超过3个国家。
2、知识产权运用
支持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以委托开发、技术转让、独占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在本地转化本地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成果的企业,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0%或技术入股金额的10%给予奖励;对撮合技术成果在本地进行交易转化的技术经理人机构,按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的2%给予奖励。
3、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按照维权实际发生费用的50%(包括与案件相关的检索、咨询、律师、诉讼、无效宣告等费用)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支持技术合同交易
对当年新增技术合同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新增部分不超过3%的奖励,每家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