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

阅读:543 2022-05-20 09:41:40 来源:咸宁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宁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挑战.............................1

(一)发展基础.................................1

(二)机遇挑战.................................3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5

(一)指导思想.................................5

(二)基本原则.................................5

三、“十四五”发展目标..............................6

(一)总体目标.................................6

(二)具体目标.................................7

四、主要任务.......................................9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9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11

(三)加强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12

(四)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建设....................14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4

五、实施六大工程项目..............................16

(一)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16

(二)实施专利转化运用工程....................17

(三)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护航工程................17

(四)实施荆楚品牌培育工程....................18

(五)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19

(六)实施重点产业链引领工程..................19

六、保障措施......................................20

(一)强化组织领导............................20

(二)强化资源配置............................21

(三)强化部门协作............................21

(四)强化宣传推广............................24

(五)强化监督考核............................24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推进疫后重振、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第一个五年,更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战略机遇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咸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推进力度,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全市“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

——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继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在政策保障、激励措施方面,对知识产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实现了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统一管理。市政府成立了由19个部门组成的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职责分工,形成了知识产权工作合力。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复设立咸宁商标受理窗口,获认定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2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数量逐年突破,创造质量持续提升。2015年末至2020年,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从176件增长到488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0.71件增长到1.91件,PCT专利累计申请20件。现存有效注册商标21626件,较“十二五”末同比增长296.88%。获认定驰名商标5件,驰名商标总量位列全省第5,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5件,获批地理标志产品2件。版权作品登记总量562件;获认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家,入选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13家,实现商标质押融资4900万元,专利质押融资160万元,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意识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铁拳”“蓝天”“剑网”“昆仑”等专项整治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1例案件入选湖北省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1例案件入选湖北省2019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设立中国(湖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咸宁分中心,并实现维权援助机构覆盖县(市、区)及咸宁高新区。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职队伍,实现全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零突破”。2019年承办湖北省“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侵权假冒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建成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咸宁)基地和湖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开展知识产权培训40余期。6所中小学入选省知识产权中小学教育试点。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推进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多形式联动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专利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咸宁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单位)

十二五”末期

十三五”完成情况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71

1.91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件)

5449

21626

驰名商标注册总量(件)

17

22

地理标志商标总量(件)

14

30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件)

5

7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万元)

-

5060

版权作品登记总量(件)

-

562

(二)机遇挑战

从国家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工作重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基本保障加以谋划和部署,对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作出系列部署,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了知识产权在国家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

从省级层面看。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战略定位,是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明确的战略任务。我省科技创新资源丰富,实体经济基础扎实,科技和产业是最大的两个竞争优势,当前正积极争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打造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强大的内生动力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我省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省,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迫切需要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奋力开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局面。

从咸宁实际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是我市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咸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战略举措。“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足,高价值知识产权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知识产权转化效益不足,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亟待加强;三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完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少,市场化服务体系未健全。“十四五”时期,咸宁要准确把握新形势、紧紧抓住新机遇、积极迎接新挑战,深度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和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六大工程”,坚持创新驱动和品牌引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与高效益运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开放合作,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大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坚持知识产权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相协调,按照保质增量、以质取胜、促进转化、效益优先的思路,实现向“多”而“优”、“大”而“强”的转变。鼓励更多政策、资源向高质量知识产权倾斜,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内生动力。

——坚持区域统筹。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统筹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融合发展、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社会共治、知识产权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同步提升。

——坚持产业引领。坚持把知识创新与产业实际需求有机结合,围绕咸宁农业主导产业链和工业重点产业链,不断优化创新链条,在固链、补链、强链上提升我市产业链控制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在产业中的支撑作用,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发展质量。用改革创新的方法破解产业难题,加快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

——坚持环境优化。坚持以保障创新者权益为根本,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厚植鼓励创新、激励运用的发展基础,构建全方位、多渠道、高效率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十四五”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贡献更加明显,为咸宁高质量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二)具体目标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明显提升。到202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达到200件,年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万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0件,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件;版权作品登记总量达到700件。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共治成效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势有效发挥,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建成7个以上维权援助工作站、20个以上保护工作站,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升。推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发展,提升知识产权“纸变钱”能力,提升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年均增长超过20%。持续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培育发展10个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带动能力强的知名品牌。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扩大、服务结构逐步优化、服务链条更加完整、服务质量和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产业结构更为合理。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丰富有效,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咸宁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基数

2025

目标值

属性

1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0.5

2

预期性

2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1.91

5

预期性

3

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

78

200

预期性

4

年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

6

10

预期性

5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

21626

50000

预期性

6

有效地理标志商标总量

30

40

预期性

7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累计金额

万元

5060

10000

预期性

8

版权作品登记总量

562

700

预期性

 

各县(市、区)“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目标

地区

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件)

年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件)

有效注册商标量(件)

有效地理标志商标总量(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累计金额

(万元)

属性

咸安区

60

2

10000

6

2000

预期性

赤壁市

35

1

16000

7

2000

预期性

通城县

20

2

7000

5

1000

预期性

嘉鱼县

15

1

5000

6

1000

预期性

崇阳县

10

1

4000

6

1000

预期性

通山县

10

1

4500

10

1000

预期性

高新区

50

2

3500

-

2000

预期性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培育高价值专利。优化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培育高质量专利的发展导向。围绕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面向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健康食品及饮料、现代冶金建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链及其他产业集聚区、行业和企业,发挥湖北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赤壁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等机构的孵化作用,在关键技术领域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专利组合)。加强标准必要专利的培育,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创新。

——推动打造精品版权。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成果;全面启动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二级、三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现全覆盖;启动民营规模以上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教育、卫生健康、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交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我市民众的版权意识,大力宣传版权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版权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形成自觉尊重知识、尊重版权的社会氛围。提升企业和民众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培育版权示范单位,以示范效应带动其他企业进步,推动咸宁市版权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版权保护和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版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

——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新建、改扩建一批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加强桂花、茶叶、苎麻、黄精、金刚藤、猕猴桃等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以第三次全国种质资源普查为契机,推进“通城两头乌”等种畜禽资源保护与开发,抓好“温氏黄羽肉鸡”等畜禽良种推广,推进赤壁今楚联合育种基地生猪优良品系研发和培育。强化和规范西凉湖鳜鱼、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赤壁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崇阳青山水库斑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通山富水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加快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建立一批优质良种推广示范基地,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健全水产、畜禽良种推广体系,有序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重点提高畜禽品种引种质量和种畜禽培育水平,到2025年主要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形成品牌聚合示范效应。突出茶叶、蔬菜(莲)、生猪(鸡禽及蛋制品)、中药材、特色淡水产品、油茶、竹、桂花等农业主导产业链,在优势产业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和运用,全面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培育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助力乡村振兴。以重大宣传活动为抓手,加大咸宁品牌推广力度,增强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提升咸宁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走出去”,通过国际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展海外品牌布局。坚持市场导向,多途径提高市场主体培育、保护和运用商标专用权能力。

——加大知识产权招商引资力度。结合咸宁市重点招商产业,围绕高新技术项目、总部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基地、科技创新型企业,用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增强本地知识产权创造和培育能力。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措施,在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体系中增加知识产权创造和引进指标。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强分类指导,集成创新资源,着力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版权产业。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化利用。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建设和运营产业专利池。依托湖北科技学院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健康食品及饮料、现代冶金建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链,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所。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能力。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支持国有企业和高校院所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筛选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建立“专利池”。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产业生态,大力培育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企业和科创型上市公司,提升源头创新质量。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和运用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加强技术转移队伍建设,或者委托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支撑。通过政府搭台或市场化运作,挖掘、采集企业专利技术需求,组织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促成“沉睡专利”为生产领域创造更大效益。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化地理标志产业经济融合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支撑。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市级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获取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设计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险种、金融机构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融资业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机制,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渠道。

(三)加强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建设,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严格治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代理行为。推动知识产权各部门职能融合、业务协同,最大程度发挥知识产权业务组合优势。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和知名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培训、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提升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协同水平。

——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健全公共服务支持创新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聚集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在咸设立专利代办延伸窗口,增强咸宁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功能,建设5家以上商标品牌指导站,全方位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推广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及“知慧桥”湖北专利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化、模块化和智能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支持,服务咸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升专利审查质效。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持光谷南科技城、启迪之星省级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咸宁本土服务机构,吸引一批高水平、专业化服务机构入驻咸宁,构建面向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在咸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及运营信息库,探索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等级评价和信用管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主动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强化服务机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行业规范自律经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生态。

(四)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建设

——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分层级、分区域系统开展培训。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专业,不断强化人才队伍梯队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合理配置,配齐配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力量。

——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纳入咸宁人才引进计划,突出人岗适配,面向国内外高校开展“招硕引博”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储备一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公共服务专业化人才。

——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开展知识产权职称评聘,引导高校院所在现有职称评价与岗位考核体系中加大专利转化运用的考核权重。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人才奖励制度。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严格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把握不同诉讼程序证明标准的差异,依法对待在先关联案件裁判的既判力,妥善处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交叉案件。缩短诉讼周期,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开设快审快结“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加强与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协调联系,提升审判效率和专业水平。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再次发生。深入开展以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为重点的“昆仑”行动,持续保持打击假冒知名品牌、侵害商业秘密、侵权盗版等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情报导侦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批捕、起诉集中管辖工作。

——强化行政保护。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植物新品种侵权、仿冒混淆、侵犯版权、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规范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文化市场秩序。在知识产权密集型重点市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建立不少于20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健全政企双向保护维权联络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侵权行为。加大电商、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风险分析评议,做好重大项目招商、技术引入、人才引进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

——健全协同保护。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文旅、农业农村、网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林业等部门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落实立案标准、案件移送、证据互认等要求,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告知制度。配合湖北省推进覆盖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大湾区等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在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结果互认互享等方面形成合力。

——构建多元共治。建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服务机构。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合理确定诉调对接程序,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强信息沟通,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自主维权。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机制,调动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五、实施六大工程项目

(一)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

在高校院所建立服务工作站,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加大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布局,聚焦我市工业重点产业链,引导服务机构进行专利导航分析,强化专利布局,形成一批自主可控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动对接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及上市后备金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引导企业将创新能力转化为高价值核心专利,提升企业专利布局能力。充分利用专利审协湖北中心的技术、人才支撑作用,帮助重点企业实现专利直达。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开展专利培训,促进专利导入、转化运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建立专利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建成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促进专利创造,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优势企业、发明专利领军人才,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样板。

(二)实施专利转化运用工程

围绕重点产业方向,建立1个以上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高校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贯标,鼓励高校院所开展赋权改革,激发科研人员专利转化积极性。支持高校院所以“开放许可”等多种模式开展专利运营。支持高校院所将“沉睡专利”以合同形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低价或无偿授予大学生转化实施。用好“知慧桥”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挖掘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建立动态更新的专利技术需求库。强化专利转化、许可、质押融资备案工作,开展专利技术供需采集、对接活动。

(三)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护航工程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社会维权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的政策文件。提升执法效能,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知识产权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社会保护工作,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增强企业国际侵权风险防御能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重点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类监管、信用监管。

(四)实施荆楚品牌培育工程

发挥好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形成品牌工作合力,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文旅业等重点领域培育发展一批高质量品牌。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支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展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培育一批有知名度的咸宁品牌。加强咸宁桂花、嘉鱼莲藕、崇阳麻花等品牌推介,培育崇阳黄精、通城钩藤、白水畈萝卜等地理标志商标,积极参与湖北省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和“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举办咸宁市品牌大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咸宁外部开放窗口建设,扩大咸宁品牌影响力。有序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做好“赤壁青砖茶”地理标志项目运用促进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品牌保护,持续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驰名商标保护,支持赤壁、崇阳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五)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强化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培训基地的公共服务职能。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水平,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持续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政策,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

(六)实施重点产业链引领工程

农业主导产业链:以地理标志为核心,整合资源,叫响区域公共品牌。完善种养殖、加工、品牌营销标准体系,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实现公共品牌与企业自有品牌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参与各类展示推介活动。围绕全产业链中存在的突出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深度加工的技术研发。

农业主导产业链“十四五”发展指标

产业名称

新增地理标志(件)

新增注册商标(件)

授权发明专利(件)

属性

3

30

5

预期性

桂花

1

10

2

预期性

蔬菜(莲)

2

20

1

预期性

生猪(鸡禽及

蛋制品)

1

20

2

预期性

-

10

1

预期性

特色淡水产品

-

10

1

预期性

中药材

2

20

5

预期性

油茶

-

10

3

预期性

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引导企业加大专利研发投入,培育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加强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推广知识产权管理标准体系。引进培养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队伍,提升企业创新创造能力。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工业重点产业链“十四五”发展指标

产业名称

授权发明专利(件)

专利转化数量

商标注册数量(件)

属性

电子信息

70

10

20

预期性

机电制造

30

5

10

预期性

纺织服装

10

1

50

预期性

生物医药

10

1

30

预期性

汽车及零部件

20

2

10

预期性

健康食品及饮料

10

1

60

预期性

现代冶金建材

10

1

10

预期性

节能环保

40

6

10

预期性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构建大知识产权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突出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抓好工作落实。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落实本规划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源配置。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的投入,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原则,做好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工作,重点支持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统筹用好各类科技创新资金,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知识产权领域,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

(三)强化部门协作。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咸宁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各司其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促进全市版权登记数量增长。组织版权领域“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和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

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缩短诉讼周期,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开设快审快结“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市检察院: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批捕、起诉集中管辖工作。开展引导取证、诉讼监督。

市公安局:深入开展以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为重点的“昆仑”行动,持续保持打击假冒知名品牌、侵害商业秘密、侵权盗版等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情报导侦机制。

市司法局: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专家人才库。

市发改委: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服务业品牌提升。

市经信局:围绕工业重点产业链,引导企业进行品牌创建和专利申报。

市科技局: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申报和转化专利。

市教育局:引导全市学校创建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市财政局:加强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力度,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予以重点考虑或适当倾斜。

市人社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与推介,引导企业发展农业技术专利。开展植物新品种领域执法专项行动。

市林业局:加强林业品牌创建,引导企业发展林业技术专利。开展植物新品种领域执法专项行动。

市文旅局:开展版权领域“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文化、旅游业品牌创建。

市卫健委:围绕大健康产业引导企业申请专利、创建品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牵头实施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化运用、企业护航、品牌培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各类主题宣传和培训活动。

市商务局:推广“咸宁优品”,提高商贸流通领域经营管理机构、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展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督促侵权假冒商品销毁过程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加大知识产权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高价值知识产权企业、企业总部及研发基地、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体系中增加知识产权创造和引进指标。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推进开展知识产权融资。

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

咸宁银保监分局:引导保险机构设计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

湖北科技学院:实施知识产权分类分级管理,健全管理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强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咸宁)基地建设,定期面向不同对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新增发明专利80件。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知识产权分类分级管理,健全管理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新增发明专利30件。

市农科院:实施知识产权分类分级管理,健全管理体系。新增发明专利8件。

(四)强化宣传推广。加强规划宣传与政策解读,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尊重知识产权、人人保护知识产权、人人从知识产权中受益的良好局面。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万里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品牌日等活动,讲好咸宁知识产权故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

(五)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督促各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做好监督检查,健全规划的动态调整完善机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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