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5000元/人,对知识产权师/高级/正高级按1000元/人、5000元/人、10000元/人给予资助!

阅读:770 2022-05-16 09:16:10 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22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产业功能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加快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高质量助推产业生态圈建设和产业功能区发展,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监发〔2020〕60号)和《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成市监规〔2022〕2号),现就2022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助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取得中级、高级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个人,该个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同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或住所、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含企业分支机构)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当前在职,取得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分别按1000元/人、5000元/人、1000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同一人同一知识产权职称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 《成都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助项目申报书》;
2. 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资助对象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或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近期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证明(复印件)。
 
二、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执业专利代理师个人,该个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同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含分支机构)以执业专利代理师身份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即连续执业满1年以上)且当前在职。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执业专利代理师,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同一执业专利代理师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项目申报书》;
2. 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当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经营状态正常的证明(截屏复印件);
3. 资助对象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复印件)、当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在申报单位连续执业满1年以上的证明(截屏复印件),申报单位近期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网厅”(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zwfw.scjg.chengdu.gov.cn:7091/terminal/pc/index.html)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知识产权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并且不属于《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成市监规〔2022〕2号)第十七条规定的“3年内不得承担市级项目”的情况,申报单位须签署承诺书。
 
(二)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的所有事项。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17时。
 
(三)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进行初审推荐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查询。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回,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网上初审推荐(含申报单位补充资料再次提交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时。
 
(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对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复审受理工作。对初审推荐的单位申报材料及时进行复审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回,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网上复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7日17时。
 
(五)申报项目受理后,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所有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装订成册(1份)并加盖骑缝章,于2022年6月10日17时前报送至属地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六)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各申报单位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14日17时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七)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不予受理。申报单位提交后,请及时在申报系统中关注各审核环节和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在申报系统中再次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一)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1. 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地址: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1615;联系电话:68772602;联系人:邱月)
2. 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处(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道2563号未来设计艺术中心A栋7F;联系电话:60361914;联系人:张锡)
3. 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科技和人才工作局1052门口;联系电话:85312177;联系人:杨彩霞)
4. 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均隆街7号314室;联系电话:84447753;联系人:左志伟)
5.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科(地址:青羊区鼓楼北三街一号;联系电话:86679611;联系人:陶然)
6.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金牛区沙湾东二路5号智业世纪加洲B座601;联系电话:62563610;联系人:李建华)
7. 武侯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栋2单元222办公室;联系电话:85084331;联系人:王飞)
8. 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616室;联系电话:83222350;联系人:赖渝)
9. 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联系电话:84860817;联系人:蒋朝元)
10. 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知识产权科)(地址: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2号;联系电话:83605071;联系人:曾卫、王明芳)
11. 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新都区桂湖街道东环路五巷七号;联系电话:83029087;联系人:陈瑶)
12.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南街63号102室;联系电话82746023;联系人:韩勇)
13. 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双流区花月东街62号102室;联系电话85728058;联系人:李小梅)
14. 郫都区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促进科(地址:郫都区红旗大道221号;联系电话:028-64196991;联系人:李东洋、覃志强)
15. 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新津区兴园五路29号;联系电话:82555613;联系人:谭伟)
16. 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网络(广告)监管科(地址:简阳市印鳌路159号511办公室;联系电话27246305;联系人:钟杨)
17.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都江堰市善政路609号;联系电话:61929079;联系人:李黎)
18.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四川省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彭州市第四办公区3号楼2楼203室;联系电话:83705121;联系人:汪涛)
19.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邛崃市临邛街道办永丰路139号;联系电话:88775315;联系人:肖肃鑫)
20.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东路131号;联系电话:82208533;联系人:吴优悠)
21. 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金堂县沙河街54号;联系电话:84990080;联系人:孙霞)
22. 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大邑县滨河路中段206号;联系电话:88211501;联系人:曹天科)
23.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下段61号;联系电话:88556512;联系人:曾红棱)
 
(二)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一楼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资助窗口(一环路内侧人行天桥旁);联系电话:63907652;联系人:彭艳。
 
五、业务咨询方式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电话:85394274(黄老师)。
(二)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电话:63907645(秦老师)。
(三)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008023151 (刘老师),技术咨询QQ群:238646315。
 
附件: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申报单位通用版)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11日
 
附:
 
知识产权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申报单位通用版)
 
1.用户信息
 
步骤1:打开网页(http://zwfw.scjg.chengdu.gov.cn:7091/terminal/pc/index.html),进入政务服务网厅,点击注册(注册内容与主体资格证明内容一致),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登录后,点击左侧服务清单下的“知识产权”,然后点击右侧“项目申报”下的“智能办理”(图1),进入项目申报办理流程页面(图2)。
 
 
图1
 
 
图2
 
步骤2:点击右侧“用户信息”进入完善用户信息页面(图3)。
 
 
图3
 
步骤3:用户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最下方“保存”按钮(图4),保存后用户信息将提交到所属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若审核通过,确认状态将变成“通过”(图5),可进行下一步在线申报。若审核未通过,确认状态将变成“不通过”,请根据确认意见完善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
 
 
图4
 
 
图5
 
2.在线申报
 
步骤4:点击右侧“在线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图6)。
 
 
图6
 
步骤5: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最下方“暂存”按钮,暂存成功后点击下一模块(图7)。
 
 
图7
 
步骤6: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数据将在下方表格显示(图8)。
 
 
图8
 
步骤7:如有多条信息录入请按照步骤6继续操作。
 
步骤8:所有内容填写无误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申报信息提交到所属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图10)
 
 
图10
 
3.我的申报
 
1、点击右侧“我的申报”,可看到所有保存过的申报信息。若流程状态为“暂存申报书”,可进行修改、删除、查看操作。(图11)
 
 
图11
 
2、若流程状态为“已提交”,可查看申报内容,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图12)
 
 
图12
 
3、若流程状态为“已受理”,请下载并打印申报材料。(图13)
 
 
图13
 
4、若流程状态为“退回”,可进行修改、删除、查看操作,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图14)
 
 
图14
 
5、若流程状态为“予以资助”,可查看申报内容。(图15)
 
 
图15
 
6、若流程状态为“不具备推荐条件”、“不予受理”、“不予资助”,可查看审核意见。
 
4.问题咨询
 
若用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软件开发咨询电话:18008023151(刘老师)
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50-17:00
软件开发QQ群:238646315
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5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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