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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咸宁市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通报2021年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解读了《咸宁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咸宁市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市检察院通报了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市公安局通报了公安机关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方面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就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杰军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通报:一是强化全方位激励促进创造,通过强化政策引领和资金支持,全市社会创新创造潜力得到有效激发,知识产权创造对经济发展贡献率稳步提升。二是强化全周期服务促进运用,开展知识产权“面对面”服务活动,举办银企对接活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专利转化运用,实施奖励政策“免申即享”,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得感。三是强化全链条护航促进保护,高规格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承办全国16省(区、市)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主会场活动,持续开展“铁拳”“蓝天”“双打”等专项执法行动,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下一步,咸宁市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思路,务实举措,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王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