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阅读:540 2022-04-21 09:17:22 来源:保护处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助力提升我省创新能力,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 “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要求,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代理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相关问题,及时转送相关信息清单,各地区按照要求督导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自查,将确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代理全部撤回,并要求提交整改报告,必要时约谈相关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了解情况,督促限期整改,汇总调查结果按时书面反馈省局。对于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罚;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

  多方开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关于商标申请和审查要求和规范的宣传,加大对商标囤积行为的治理和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推动商标申请人合理、规范、有序申请注册商标;持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及时指导权利人对恶意申请商标提出异议、无效宣告等,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时组织查处上级交办的涉及我省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抢注、恶意申请及代理行为,适时公布典型案例,提升公众对打击商标恶意申请行为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商标申请与使用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

  按照《加强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围绕线索,依据职责,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前期线索信息核实工作,证据确凿的,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作出处罚,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加大罚款力度,并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及时公开、集中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线索指向明确但未予以处罚的无资质机构,集中公示曝光。加大对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机构联合查处力度,实现对“黑代理”和出租出借资质机构的“双处罚”,案件涉及多个省份或有重大影响的,将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办理。

  四、加强对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导规范

  加强引导、规范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各地区对线上专利、商标申请和交易的代理信息进行监控,加强对本地区电商平台约谈指导,督促其依法落实经营者资质、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及时关停违法代理商铺、删除链接,规范新模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发现虚假宣传、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不规范经营行为,要及时固定网络证据、及时约谈整改,加强与本地区有关执法队伍的沟通协调,对平台开展代理业务有关违法行为严格监管。

  五、严厉打击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等行为

  各地区在开展专利、商标代理检查时,随机抽查有关业务档案,结合日常举报投诉等情况,及时发现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等行为,依法依职责快速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欺诈、虚假宣传等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等行为,也应从严从快查处。

  六、加强与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的衔接

  积极推进专利、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善日常举报投诉办理机制,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提升监管效率,建立健全跨地区案件与人员协作调度、办案专家咨询等长效机制,提升监管办案水平。

  要依法、及时公开对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将有关信息纳入有关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规向社会公示。加强对各类违法案件涉及人员、股东和负责人等的曝光力度,对于受到行政处罚或者严重失信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和各类专利行业组织要加强协同监管,在各类优惠政策与项目支持、服务机构推介、专利诉讼代理人推荐、机构和个人评优评先评奖、各类活动参加单位筛查、有关专家和人才推荐等方面予以全面限制。

  七、强化政策协同联动

  加强对重点代理机构和人员所涉业务的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探索建立专利、商标代理“白名单”制度,正向引导机构合法规范经营。

  严格落实有关信用联合惩戒规定,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作用,按要求对违法失信机构和个人实施重点监管、取消荣誉称号,实现代理领域“一人失信,处处受限”。

  八、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

  各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要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公开征集违法代理线索,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开展宣誓倡议活动,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可发动法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或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违法代理线索暗访、调查,协助开展证据搜集等工作,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九、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监管责任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重要抓手。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代理监管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保障,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充分激发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活力,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为加强信息互通,各地区请于4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此项工作联系人信息,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年度总结,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联系人:夏金莲,电话 0591-87840344。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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