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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1.市级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一是贴息:对符合要求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给予贴息支持,一个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二是补助: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对同一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家企业享受补助最多不超过三次。
2.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奖励。2019年4月起,对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取得注册商标的,每件商标按不低于注册费用50%予以奖励,每户企业最高20万元。
3.驰名商标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100万元奖励。
4.市级发明创造资助资金。已经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2000元/件;企事业单位实现首件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在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基础上,每个企事业单位再资助3000元;通过PCT阶段申请的专利:3000元/件;已经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10000元/国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3000元/国家(每件专利最多资助五个国家)。
服务科室: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政策咨询服务员:朱蕊 服务电话:0537-3321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