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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精神,强化知识产权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对我市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智库资源优势,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拟开展宁德市知识产权专家智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机械、电子、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围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面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组织(机构)开展征集工作。
征集范围重点是长期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作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之后常年接受申请,专家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并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有关工作(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四)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宁德市知识产权专家智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无违法和违反本办法等记录。
(五)申请人员除具有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 知识产权类专家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聘人员需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等执业资格3年以上,有办理知识产权事务经验;
(2)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与司法、法律服务部门参聘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或司法、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2.专业技术类专家
(1)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参聘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
(2)企事业单位参聘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3.项目管理类专家
需熟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熟悉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项目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经验。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专家推荐的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个人自荐的,应承诺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一)申请人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宁德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签署承诺书。申请人将扫描后的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ndszscqbhzx@163.com。
(二)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形成初审结果。
(三)初审结果将在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如社会公众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经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定后,确定宁德市知识产权专家智库专家名单。
(五)审定后的专家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1.宁德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
3.专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5.本人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6.本人知识产权成果材料复印件;
7.其它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必要时,我局将核对申请人相关资料原件。对经审定不符合专家条件的,将告之理由。
(六)经审定符合专家条件的,向专家颁授聘书并录入到宁德市知识产权专家智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锦兰
电话:0593-2223505、18305910304
电子邮箱:ndszscqbhzx@163.com
邮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3楼
附件:宁德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