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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天府新区一家炸鸡店因为商标“搭便车”行为,被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000元。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方举报,称他们发现该区有家网红店铺“叫了个炸鸡(天府新区店)”涉嫌盗用该公司商标。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炸鸡店进行现场突击检查。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铺招牌印制有卡通小鸡图形,文字内容分别为“叫了个炸鸡”、“一家专门做炸鸡的店”等;而在外卖平台上,该店铺销售界面图形标志也都与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图形相似,极易引起混淆。商家也承认,在店名和商标上“搭便车”是为了吸引消费者注意力,更好地经营生意,赚取更多利益。
“炸鸡是大家都很喜欢的美食,你们把品质和味道做好了,自然能吸引顾客,这样‘搭便车’要不得!”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商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