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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十四五”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部署,落实省委第192次常委会会议关于探索开展市场化交易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促进中心)作用,促进省内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就地转化应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决定面向省内高校、院所、企业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活动内容
(一)征集省内高校院所未充分实施专利。面向省内高校、院所征集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且未转化实施的专利技术,鼓励将未转化专利信息打包移交至运营促进中心进行统筹管理。
(二)征集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各市(地)知识产权局负责征集辖区内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和技术瓶颈,征集技术、人才、金融等需求信息。依托运营促进中心为企业精准输送专业技术、科技人才,实现高校院所专利技术与企业需求靶向对接,促进高校院所优质专利技术在企业中转化运用。
(三)提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服务。充分发挥运营促进中心体制机制优势,牵头梳理、凝练征集到的企业需求,并链接全省优势创新资源,为企业精准匹配高校、院所未转化专利。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
(四)支持企业吸纳高校院所专利技术。重点支持以受让、被许可、作价入股方式承接省内高校、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较多,转化实施效果较好,备案的专利产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对企业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获得省内高校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按照其实际支付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加强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建设集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门机构, 建立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专利分级分类管理等制度,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以提高专利质量、盘活创新资源、引导专利转化为目标,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成效。
(六)鼓励服务机构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企业集聚区域为重点,通过托管、参股等方式,带动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企业开展促进专利转化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获取目标专利。
二、有关要求
(一)省内各高校、院所梳理本单位有效专利信息,并指导高校、院所填报附件1和附件2相关内容。
各市(地)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辖区企业梳理技术、人才、金融等需求信息,并指导企业填报附件3相关内容。
(二)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各市(地)高校、院所、企业的填报具体情况,指导运营促进中心建立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供需数据库,集聚全省优势资源为供需双方提供交流平台,加强科技交流与投资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助推知识产权高质量交易。
(三)咨询和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朱隆;联系电话:0451-82642951;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
联系人:张珊;联系电话:0451-51668053。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院所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无需盖章),于4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itrih_qfb@163.com;请企业将附件3电子版(无需盖章),于4月8日前汇总至所属市(地)知识产权局,由市(地)知识产权局统一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