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777 2022-03-15 09:46:48 来源:首都之窗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深化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及《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开展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照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的要求,从8个项目中自行选择确定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已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需精炼简洁,请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进行划分。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时间内,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书及有关材料。纸件和电子件均需提交。

 

其中: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项目申报书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公章;各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扫描,并分别加盖公章),邮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信封应注明“专利转化专项”及申报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电子件(申报书及附件需提供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各1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盖章扫描PDF版1份)发送至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范玉雪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325室

电话:010-84080084

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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