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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市印发《第六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市高层次人才进行选拔培养。
《办法》明确,知识产权人才选拔培养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在知识产权领域成就突出,对全市知识产权支撑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或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第二层次为在知识产权领域作出重要贡献,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或省专利奖金奖、发明人奖,或在专利运营转化、重大知识产权维权中作出重要贡献,获得省知识产权局及以上的表彰奖励;第三层次为在知识产权领域成绩显著,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江苏省专利奖银奖、优秀奖或市专利奖金奖、银奖,或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担任知识产权总监,在专利运营转化、重大知识产权维权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办法》规定,对培养对象将强化政策集成支持、实施科研项目资助、加大激励保障力度、突出人才培养使用等综合培养激励措施。
《办法》的出台将加快南通市知识产权人才高质量培养,着力培养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