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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农工党界别小组《关于加强民间中医药发掘的提案》指出,民间中医药(民间中药和民间特色的诊疗技术及手段)是未进入标准、未进入教材的富有民间特色的中医药治疗方法,虽然其理论水平较低,但它是经过长期的医学实践形成的,简便廉验,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民间中医药具有显著的地区性、民族性、口传性、散在性、古朴性以及普及性,是传统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民间中医药研究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各地做好民间特色诊疗技术与验方的收集、整理、评价及推广工作。
然而,当前我国民间中医药的传承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与困难:
一是行医难。一大批有能力的民间中医拿不到执业医师证,成了非法行医的主要群体。目前,按照“真正使用中医药手段、不入体制内编制、也不以财政或行政组织资助为主要业务收入来源”的界定,民间中医人数大概有40万—50万,具有中医药知识技能和临床实践经验可以专业行医,但却没有合法行医资格的约有25万人。许多民间中医多凭借自己一技之长,服务于社会基层,长期处在有用、有益却“非法”的状态。
二是传承难。传统中医师大多都是自学、家传或师带徒,很多中医诊疗技术需要长期学习并通过实践才能真正掌握,有兴趣并有使命感愿意传承的人逐渐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民间中医药的一些宝贵经验失传。许多民间中医药的相关特色技术及疗法没有得到完善的管理及保护,面临传承断层问题。
三是风险大。传统的师带徒没有经过严格的课程教育,实际技能学得多,现代医学知识薄弱;看病诊治凭经验靠感觉,借助现代仪器设备少,对现代医学诊断了解不深应用不够,容易因此惹上医疗纠纷;加之多数没有合法行医资格,一旦付诸诉讼必败无疑。
四是管理难。目前虽然《中医药法》已经颁布,但针对民间中医药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还没有出台;对民间中医药人员的技术职务、学术成果鉴定等方面,缺少完善的管理办法。
为此,建议:
一是为民间中医药的生存和发展留足政策空间。根据《中医药法》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在确保安全和疗效的前提下,适度放宽民间中医对中药材的自主使用,为民间中医药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为掌握民间医药技术和方法的人员创造条件取得行医资格。同时也要完善监管机制和手段,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提供安全有效诚信的服务。
二是加强对民间中医药的评价、鉴定和规范。成立民间中医秘方鉴定委员会,对流传在民间、尚未得到政府指定机构认证的秘方验方、诊疗技术、方药和器械,通过筛选论证,有针对性地立项研究,总结规范,让一些确有疗效的民间疗法、验方得“以验明正身”。
三是加强民间中医药的交流和传播。成立民间中医药相关研究机构与社团,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验方和技术,开展学术交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民间中医与中医院、中医高等院校之间的学习、交流机制,并鼓励民间中医与中医院校合作带徒。举办民间中医药培训班,提升民间中医药者的中医药基础理论水平,提升民间中医药者为医能力及水平;举办民间中医药者研讨班,鼓励民间中医药者相互交流提升水平。
四是加强民间中医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民间中医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充分调动技术持有者和使用者的积极性,积极引导、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民间医药的研究开发推广中来,将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单验秘方开发为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等,使优秀的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得到继承和发展。鼓励民间中医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妇科、儿科、肛肠、骨伤、康复、老年病等特色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使其成为公办中医诊疗机构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