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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1〕17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河南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为重要载体,强化示范带动,立足“政企银保服”联动,在措施优化、模式创新和服务提升等方面积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全省专利质押项目数和质押融资金额增长10%以上,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实现融资企业累计达到900家以上,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引导
1、强化调研指导。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大调研指导力度,推动“政企银保服”合作,鼓励银行机构与产业园区、专业投资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深度合作,共同为园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要率先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和相关政策资源,确保达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绩效目标。
2、发挥奖补政策激励作用。充分发挥省级及部分地区奖补政策激励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贴息支持。各银行机构应当利用好政府补贴、补偿和奖励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撬动效应,进一步探索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纳入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
3、探索质押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综合运用保险、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探索风险补偿的前置模式,在融资出现不良时,先行按比例拨付补偿金,待质物处置后再行清算,为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共担贷款风险。
4、强化监管政策落实。建立省辖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季度通报制度,推动银行机构建立适应知识产权融资特点的授信尽职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鼓励银行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在产业园区设立科技支行或将原有分支机构改为科技支行,重点营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
(二)创新质押模式
5、开发完善银行质押融资产品。各银行机构省级分行要制订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尽职免责、激励考核和奖惩等制度,创新信贷审批和利率定价机制,健全风险管理,开发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加强金融科技支撑,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分析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优化贷款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6、探索质押融资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政银保合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
7、探索与交易联动的“交银保”质押融资新模式。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与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河南站(信易贷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探索以交易数据、信用数据为基础,挂牌企业、银行、保险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
8、拓宽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拓宽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相关知识产权进行打包组合融资,积极探索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为知识产权质押品的可行性,扩大融资额度。
9、探索质物处置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的专业化作用,联合银行机构探索通过投贷联动、交易许可等创新方式拓展质押知识产权流通渠道。
(三)提升服务水平
10、创新企业筛选模式。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国家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等资源,以信用、知识产权等各类数据为基础,集合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等专项工作,建立上下联动、总分结合的授信白名单筛选机制,形成白名单企业库,推送至各银行机构。在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河南站(信易贷平台)开辟专栏,建立能够直达各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或产品的入口。各银行机构省级分行应由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专门部门提供高效服务,并采取台账式管理方式逐笔跟踪进展。
11、加大巡讲及银企对接力度。继续开展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巡讲和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巡讲进园区”力度,组织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征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普及金融知识,开展一对一银企对接活动。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重大活动,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广泛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面向园区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提升服务内涵和对接实效。
12、提供便利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集合银行、保险、基金、担保、评估服务等各类资源,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贷产品受理及推广、政策咨询、融资项目库建设及管理等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推动专利、商标业务窗口整合优化,实现业务“一窗通办”,鼓励业务量较大的银行机构省级分行申请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通过线上办理和集中代办提升登记效率。
四、组织实施
1、加强协调联动。地方各有关部门应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可持续发展。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强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合作,积极探索推动知识产权流转、处置的有效途径。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以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为主选取1-2个园区,将选取的产业园区打造成示范标杆,发挥引领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梯次推进,并于3月15日前将选定的产业园区名单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2、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有益经验、优秀案例、特色模式等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和推广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产品;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及时通报行动进展和成效,共同开展重大宣传活动;要加强对融资企业的跟踪调查和统计监测,及时了解企业的实际融资情况、融资获得感和政策满意度,总结分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促进企业研发、专利实施、扩大就业、增加营收等各方面的成效。各银保监分局要加强对银行机构的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贷款余额、客户数量、质押率、不良率等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为优化监管政策提供支撑。
3、加强总结评价。地方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有关数据和材料报送,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宣传材料、政策汇编、工作成果、典型案例、统计数据等要及时归口报送。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对照方案内各项要求,全面分析进展、问题和成效,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总结。对于政策体系健全、特色突出、支撑保障有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稳步提升的地区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或笔数连续三年正增长的银行机构,省知识产权局联合河南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