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商标案,香港中国黄金需改名

阅读:325 2019-03-07 11:53:36 来源:网络

日前,据香港媒体报道,中国黄金国际及上海中金黄金控股母公司——北京国企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今年一月份入禀香港,诉“香港中国黄金有限公司”侵犯其“中国黄金”商标、影射业务。但由于香港公司没有呈交抗辩,法院判原告胜诉。原告方取得胜诉判决,包括禁止被告公司上述侵犯商标及影射业务行为,还要对方更改名称,新名称不得包括“中国黄金”和“chinagold”等字。

被告香港公司于2010年才在港成立,而原诉称自己早在1979年起便使用“中国黄金”在内地销售黄金等贵金属品。原告人投诉,被告香港公司侵犯其“中国黄金”商标,不但以此商标在网上推广金饰珠宝产品,并且向第三方发放许可经营权,让他人在内地已“中国黄金”商标来经营。原诉称,被告香港公司已“中国黄金”作为公司名称,影射其业务,另公众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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