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审查,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规,对申请人递交的专利申请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核,该审查过程一般称为普通审查程序。当前中国专利申请的普通审查程序需要耗费较长时间,一般为:
(1)发明,审查周期约2~3年;
(2)实用新型,审查周期约6~12个月;
(3)外观设计,审查周期约4~6个月。
针对于此,申请人可以选择采用“优先审查”和“预审申请”两种加快审查程序来缩短审查周期。那么,“优先审查”和“预审申请”具体是什么,又应当如何选择适用的加快审查程序呢?
中国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审查,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规,对申请人递交的专利申请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核,该审查过程一般称为普通审查程序。当前中国专利申请的普通审查程序需要耗费较长时间,一般为:
(1)发明,审查周期约2~3年;
(2)实用新型,审查周期约6~12个月;
(3)外观设计,审查周期约4~6个月。
针对于此,申请人可以选择采用“优先审查”和“预审申请”两种加快审查程序来缩短审查周期。那么,“优先审查”和“预审申请”具体是什么,又应当如何选择适用的加快审查程序呢?
1、优先审查
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第76号)为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审查。
注:《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第76号)详见:
http://www.gov.cn/xinwen/2017-08/02/content_5215464.htm。
其中,申请人主要关注内容: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可以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的企事业单位等或个人。
(2)专利申请的条件
①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③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④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3)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②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③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④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⑤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⑥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2、预审申请
预审申请是指各个地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符合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等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
申请人主要关注内容: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等且需要在所属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预审备案,通过预审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进行预审申请。
(2)专利申请的条件
①发明专利申请;
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③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注:各地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无效宣告等支持略有不同,需要根据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政策确认。
(3)需要符合各地预审申请的技术领域
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的技术领域不同,通常可以通过IPC分类号和洛迦诺分类号进行查询,以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例,可以登录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优先审查 |
预审申请 |
|
适用专利申请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复审及无效请求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 |
适用申请主体 |
企事业单位等、个人 |
企事业单位等(需要预先备案) |
适用领域 |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第76号)中规定的情形(一)、(二)、(三) |
见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预审申请的政策 |
提出时机 |
(1)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 (2)受理并缴费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受理并缴费后的复审和无效宣告; |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前 |
程序 |
向省局提交请优先审查请求文件,由省局批复后传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 |
申请人在所属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预审资格,通过预审备案后可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出预审申请,通过预审申请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 |
提交文件 |
(1)优先审查请求书; (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
(1)专利申请文件(需要制作为XML格式的案卷压缩包); (2)承诺书; (3)共同研发合同(适用第一申请人有预审备案资格,共同申请人无预审备案资格); |
答复期限 |
(1)答复发明审查意见通知书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 (2)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
(1)答复发明的第一、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分别为通知书发文日起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 (2)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为通知书发文日起5个工作日; |
结案时间 |
(1)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3)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 (4)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
通过预审申请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后,一般为: (1)发明专利申请3~6个月结案;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2个月结案;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1个月左右结案; |
数量限制 |
上一年度授权量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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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影响审查结果 |
否 |
否 |
其他注意事项 |
(1)不支持优先权和同日申请; (2)申请日为通过预审申请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 (3)需要勾选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 |
综上所述,无论是优先审查还是预审申请,都能够大大缩短审查周期,但预审申请相较于优先审查“更快”。然而两者的提出时机不同,因此针对尚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建议优选预审申请,但须注意预先进行预审备案以及支持的技术领域。针对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只能选择优先审查。
另外,申请人应当结合自身情况以及专利申请涉及的技术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利弊。例如,预审申请的申请日为通过预审申请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而中国专利保护为“先申请原则”,由于预审申请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预审而耗费一定时间,因此对于需要及时申请的专利建议优选普通审查程序,在适当时机可根据需要提出优先审查。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加快审查程序能够带来缩短审查周期的便利,但也并非没有弊端,例如预审申请使得申请人放弃了主动修改申请文件的权利,并且专利公开时间更快使得竞争对手过早知晓专利申请涉及的技术方案等,可见,是否需要加快审查程序,以及选择哪种加快审查程序都需要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