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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的《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条例》已于11月25日下午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分总则、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内容。
据介绍,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条例》增设第二章“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围绕多角度、多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构建反不正当竞争多方共治机制方面,明确了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规定了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经营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