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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法院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改革首批试点单位,严格落实试点要求,在实现100%电子归档的基础上,打通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电子通道”,在全国法院率先实现上诉案件电子卷宗“一键移送”。此项机制大大缩短了上诉案件移送周期,节约了人力成本,为全国法院提供了经验。
上海知产法院严格按照《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和服务技术规范V1.4.1》的技术标准,将全部已结知产案件的数据,分为“电子档案正(副)卷”和“电子卷宗”两个数据压缩包,及时上传最高法院大数据平台。
对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上海知产法院将上诉信息“一键上传”至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发的两级法院协同办案平台,再由该平台自动从最高法院大数据平台抓取该案一审电子档案和电子卷宗。
针对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因未结案而尚未形成电子档案的情况,上海知产法院探索对未结案件电子卷宗自动转为电子档案后再上传,确保上诉案件电子档案“一键移送”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