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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近日,包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包头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重要工作举措,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战略意义,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明确了工作路径和发展目标。
《工作方案》结合包头实际,从四个方面围绕14项工作内容提出了68项工作举措,对新时代包头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旨在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要完善保护体系。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加强行政保护体系建设、加强联动协作体系建设等四项工作内容。明确了制定《“十四五”时期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修改《包头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研究制定包头老字号等传统文化、传统知识领域保护办法,建立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库,加强呼包鄂乌、包头与发达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等具体工作举措。
二是要加强全链条保护。包括加强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等四项工作内容。明确了积极建设中国(包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商业秘密、中医药(蒙医药)、民族传统奶制品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资金,支持成立包头市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等具体工作举措。
三是要提升保护能力。包括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术装备支撑、加大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等四项工作内容。明确了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包头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积极申请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制定包头市知识产权奖励激励办法等具体工作举措。
四是要加强宣传和交流合作。包括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两项工作内容。明确了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实施青少年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工程等具体工作举措。
此外,《工作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加强奖励激励等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详细明确各项措施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