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推进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自治区瞪羚企业。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通知》相关要点~
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产品)符合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大健康等产业领域发展方向,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信用良好且近几年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满足瞪羚企业认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以企业规模效益指标作为遴选的基本条件,以企业创新能力指标作为择优入选的主要条件。在符合规模效益指标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创新能力指标的综合值较高的企业优先入选。
2.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 企业近三年度纳税证明(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税务机关纳税专用章或附相关纳税证明材料)及纳税情况说明(注明企业年度缴税及退税情况、企业享受研发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税收减免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4.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附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纳税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7.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国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认定文件。
9. 其它有关材料: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获得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相关文件;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其它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只限有效期内(2018—2020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其中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已申请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在2021年4月27日发布的《2021年广西科技工作计划》中,提到2021年广西科技工作的目标之一,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其中认定瞪羚企业50家。为促进广西瞪羚企业的发展,自治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制订了对瞪羚企业的支持政策。
1. 认定奖补。首次认定奖补50万元,重新认定奖补30万元。
2. 研发奖补。新认定,连续3年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和增量增幅,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
3. 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瞪羚企业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
4. 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万元财政资金后补助;对瞪羚企业新建的、经自治区认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财政经费支持。
5. 人才支撑。瞪羚企业人才或引进人才在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职称、首席技术官、“科技专员”、申领使用创新劵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支持。
6. 科技金融。对瞪羚企业在信贷利息贴息可用创新劵抵付银行同期贷款市场利率的40%;为瞪羚企业贷款审查审批开辟快捷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积极给予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等。
7. 载体培育。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瞪羚企业,对在孵期间或孵化毕业两年内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按每家15万元的标准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奖补。
8. 上市培育。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累计给予奖励600万元,其中在科创板上市的,额外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后补助;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
自治区政府为瞪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企业应把握好机会申报瞪羚企业,为自身企业谋求更好的发展之路。企业如有申报瞪羚企业的需求,可找钻瓜知识产权协助完成,专业、高效,将大幅度提高申报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