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韶山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的通知

阅读:760 2021-08-09 09:16:30

关于申报2020年《韶山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暂行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和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韶山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暂行办法》(韶政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兑现相关奖励、资助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韶山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暂行办法》(韶政办发【2020】18号)文件第五条第(一)项到第(九)项所指的奖励(资助、补贴)内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在韶山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申报的个人必须户籍在我市,申报事项仅限于专利授权奖励,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授权专利数据中体现。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文件第五条第(四)、(六)、(七)项由我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授权专利数据造表兑现,不要求企事业单位、个人填报资料。第五条第(八)项填报《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其他项填写《韶山市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奖励、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二)资料报送。资料报送至我局(韶山中路66号)308室,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

我局联系人:黄亚涛  0731—55680917  13975278638

附件1.《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表》

附件2.《韶山市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奖励、资助)项目申报表》

附件3.《韶山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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