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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部署,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服务经济发展,根据有关规定,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奖励的对象、范围
1、资助奖励对象
保山市辖区内符合本实施办法资助奖励范围的依法设立有效的单位、团体或在保山市辖区内工作、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居所、可靠通信方式的自然人。
2、资助奖励范围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获得国内或者国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维持6年以上(含6年)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019年以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试点或省级知识产权示范的园区,创建知识产权强县(市、区)且通过验收的县(市、区),获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获准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商标。
二、申报地点、申报材料及申报日期
请符合资助奖励的对象、范围的单位(团体)、个人在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内,将下述申报材料提交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签章齐全的资助申请书或奖励申报书
2、相关授权证书、批准证书或批文及复印件
3、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申请(申报)在资助奖励收款时,各单位(团体)、个人需提供纸质收款收据。
三、联系方式
有关事宜请联系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217112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5188396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127200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6127205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7121679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200775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