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因为与迈克尔·乔丹就姓名权纠纷一事炒得沸沸扬扬的前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近日正式更名为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显示,中乔体育法定的代表人为之前“乔丹体育”的法人丁国雄,因此这次更名并未涉及公司股权等方面的改变。
说到“乔丹体育”,人们脑海里首先浮现的就是该品牌与迈克尔·乔丹就侵权一事而进行的长达数年的马拉松式的纠纷。从2012年开始,耐克公司针对乔丹体育注册的“乔丹”系列商标提起多起商标异议程序,之后耐克沟通迈克尔·乔丹本人作为原告,针对乔丹体育公司已注册的78个“乔丹”系列商标提起诉讼。
而对于耐克方面的诉讼,乔丹体育则有着自己的说法:在2012年的一审中,乔丹体育解释的“乔丹”这一名字的含义为“南方之草木”;而在2014庭审中,“乔丹”解释为“美好的意思”。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宣判,乔丹体育注册的78个商标中,这之中只有涉及姓名“乔丹”的3起案件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2017 年乔丹体育甚至反告起了球星乔丹,指责迈克尔·乔丹授权的方达律师事务涉嫌诽谤,将后者告上了法庭,要求道歉并赔偿110 万元。
这一起诉讼纠纷就这样漫长地经历着各种曲折来到了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的肖像权。随后,中国新闻网联合一家市场研究公司发起相关的在线调查,其调查结果推翻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一、二审法院关于“双方已分别形成了各自的消费群体和市场认知”的认定。
在2020年的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耐克状告乔丹体育侵权案做出判决。在判决中,乔丹体育被诉裁定其旗下的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第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然而,就在判决之后不久,乔丹体育就公告表示,其品牌常用图形商标、品牌中文名字“乔丹”、常用图形以及拼音“QIAODAN”等将会继续在日常经营中使用。
在8个月之后的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对“NBA巨星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指其侵犯乔丹的姓名权”一案作出宣判,判决“乔丹体育”立即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乔丹体育立即停止使用涉及“乔丹”的商标,并且公开在报纸和网络上向迈克尔·乔丹进行赔礼道歉;除了上述的判决之外,乔丹体育还需要对迈克尔·乔丹进行精神赔偿等其他的相关措施。
就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乔丹体育方面再一次做出公开声明:本次民事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保持一致,不会影响公司对中文“乔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利,乔丹体育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乔丹”品牌产品。
尽管公司名字在企业信息中进行了变更,然而在媒体平台和官网上,“乔丹体育”仍旧持续使用着之前的LOGO、名字等品牌视觉信息。
此次乔丹体育更名为中乔体育,被外界普遍解读为对于相关判决的履行。随后中乔体育将在何时就商标等品牌视觉信息方面做出改变,让外界普遍好奇。而这一家生存了二十多年之久、曾经以“乔丹”的品牌名字在运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企业在之后,在经历了各种判决之后最终会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瓜仔与大家一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