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商标转让网了解到,上海城隍珠宝总汇在1997年申请注册“城隍”商标,并在1998年注册成功,被核定使用在“宝石、金刚石、珍珠、翡翠、玉雕、手镯、项链”等商品上。在2010年经过商标局核定将城隍商标转让给城隍珠宝公司。
然而就在2009年,有对城隍商标提出了撤销申请,该公司就是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理由是“城隍”是道教中神灵的名称,是道教信徒所尊奉的偶,主要是作为商标的使用是严重损害了宗教的感情。
从2013年开始,商评委做出裁定,认为豫园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城隍”是道教神灵的名,不宜作为商标使用,所以“城隍”商标被撤销。对此,城隍珠宝公司不服,一直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到结果还是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