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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国家主席习近平12月30日晚在北京同德国总理默克尔、法国总统马克龙、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举行视频会晤。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实现了年内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预期目标,达成了一份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投资协定。
历经7年35轮谈判
中欧谈判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 2013年11月,第十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双方宣布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 2014年1月,中欧投资协定首轮谈判在北京举行。
●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中欧投资协定第八轮谈判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双方在协定议题范围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并就制作合并文本作出安排。
● 2017年7月,中欧投资协定第十四轮谈判在布鲁塞尔举行,双方就透明度、国内规则、征收、特殊手续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在部分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
● 2018年7月,中欧双方在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期间交换了中欧投资协定清单出价,同意将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作为最优先事项,努力为投资者建立开放、透明、公平、可预期的商业环境。
● 2019年4月,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布鲁塞尔举行。会晤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承诺2019年将在谈判中,特别是投资自由化承诺方面,取得结束谈判所必需的决定性进展,以便在2020年达成高水平的中欧投资协定。
● 2020年6月,第二十二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以视频方式举行。中欧领导人重申致力于在2020年达成中欧投资协定。
● 2020年9月,中德欧领导人举行视频会晤。会晤确认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取得重大进展,重申年内完成谈判的政治决心,为下阶段谈判提供战略指引,共同释放坚定信心和积极信号。
影响有多大?
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与传统的双边投资协定不同,这份中欧投资协定是一份全面的投资协定,不仅涉及投资问题本身,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问题,涵盖范围更广,标准和水平也更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冯仲平称,“协定内容丰富,着眼长远,谈判内容也都是围绕双方最主要的关切点和利益点,针对性强。”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崔洪建称,中欧投资协定达成后,将解决投资涉及第三国,管辖权限、法律权限不匹配问题,也会降低中国企业对欧投资的行政成本,提高投资便利性和透明度。“长期以来,中欧经贸合作在贸易领域更集中,相互依赖程度高,但在投资领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让贸易、投资两个‘轮子’转起来,有利于巩固双边经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