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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关于申报2020年鹰潭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的通知!

阅读:300 2020-11-30 09:35:15

于申报2020年度鹰潭市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

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权人、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鹰潭市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1934号)和《鹰潭市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操作规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给予知识产权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和条件

(一)专利授权奖励

根据《奖励办法》,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000元;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外国(地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

1.奖励对象:

2019年121日至20201031日授权的发明专利。

2.申报材料:

(1)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权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3)鹰潭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表。

(二)示范企业奖励

1.奖励对象:

2020年度鹰潭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0年度鹰潭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批文复印件;

(3)2件以上(含2件)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2020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5)鹰潭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申报表。

(三)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或再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只资助一次

1.奖励对象:

2020年度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贯标证书复印件;

(3)20件以上(含20件)的有效专利(其中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专利证书复印件;

(4)2020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5)鹰潭市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报表。

(四)配套奖励

1.奖励对象:

2020年度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获得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荣誉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3)鹰潭市知识产权配套奖励申报表。

(五)知识产权联盟奖励

1.奖励对象:

2020年度成立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联盟成立批复文件复印件;

(3)联盟章程;

(4)联盟成员名单

(5)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拥有专利证书复印件(50件以上);

(6)2020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费缴纳票据复印件;

(7)鹰潭市知识产权联盟奖励申报表。

(六)企业专利诉讼维权资助

1.奖励对象:

我市企业在国内开展的专利侵权案件中一审、二审胜诉的;在境外开展的专利侵权案件中胜诉的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涉案专利证书复印件(企业在国外应对专利侵权诉讼的除外);

(3)法院终审判决书复印件(国外案件需提供经我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原件、复印件及经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复印件);

(4)鹰潭市企业专利诉讼维权资助申报表。

二、申报流程

1.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各专利权人、有关企事业单位详细填写《申报表》后报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经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后,由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2.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鹰潭市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操作规程》对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进行奖励。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即日起至20201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复印件均需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

3.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0701-7112903 13006248383。

联系人:段惠存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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