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梅州市专利资助及贯标奖励的通知

阅读:516 2020-11-24 09:52:27

各县(市、区)局,市局园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专利事业发展资助管理办法》(梅市市监﹝20197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办理2020年授权发明专利和贯标企业资助(第二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授权公告日在202011日至20201030日期间的以本市地址获得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发明专利;

(二)20207-10月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认证的企业。

二、资助内容及材料

专题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一)资助对象:

1.本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2.第一专利权人;

3.授权发明专利属于电子申请,申请人与专利权人一致。

(二)资助额度:

对本市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给予3000/件的资助。

(三)资助材料:

1.梅州市专利事业发展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电子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专题二: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一)资助对象:

20207-10月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认证的企业。

(二)资助标准: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资助。

(三)资助资料:

1.梅州市专利事业发展资助申请表;

2.获得相关资质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专题一和专题二的纸质件资助材料应提供上述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电子版资助材料只须发送《梅州市专利事业发展资助申请表》可编辑word文档至指定邮箱,邮件要以单位简称+梅州市专利事业发展资助申请表为主题;

(二)符合本次受理范围的资助申请须在本批次办理,今后将不再受理,请各单位把握时间进度,尽早办理相关业务;

(三)申请资助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弄虚作假套取资助的,取消其申请资助资格,全额追回已资助的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01123日至1130

联系电话:0753-2265369,电子邮箱:mzszscqj@163.com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82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知识产权促进科。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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