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买卖合同遇到的风险您知多少?

阅读:341 2019-03-07 11:13:25 来源:网络

卖方需要注意的商标买卖的问题

1、明确买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买方是受限的。

2、商标买卖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移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权利转移核准公告后支付。

买方应注意的商标买卖的风险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方对于被买卖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买方不能仅凭卖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卖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卖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卖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买卖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商标买卖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买卖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买卖给同一买方。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买卖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买卖商标的受让商标买卖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4、其次,卖方应保证在商标买卖期间,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商标权利转移活动日渐普遍,风险日益提高,希望小编整理的这些内容能让您在以后的商标买卖中更加顺风顺水,可以规避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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