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经现被告存在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转让网小编获悉,被告对外宣传资料、叙述以及签订的合同中均包含有大量上述属原告所有的注册商标文字及图形,且被告将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作为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以误导公众。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从事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0万元。
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庭审中,双方围绕各自公司经营范围、申请商标时间、申请注册企业名称时间展开了辩论。鉴于双方未当庭提出调解方案,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