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专利申请文件的面子,即颜值,第一印象,这个重要嘛,对于实质内容也许不太重要,但是作为一个专业工作,一种商业服务产品,它的颜值至少在现阶段,还是重要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看一眼就知道哪个写的相对好,哪个写的相对不那么好。功利的问,这个有用吗,还是有一些,亲身案例,有某公司因为这个,觉得A公司比B公司写的好,看起来就高级,在实质内容也不错的前提下,愿意多出代理费。 同理,可类比国外撰写与普通国内撰写的风格,你一看便知两者不是一个档次。专利服务毕竟也是属于商业服务,商业因素中专业性是一个方面,品牌调性也是一个方面。同样是咖啡,材料配方做法也许都一样,但是星巴克与85°C的感觉就不一样,重要是价格更不一样。 更通俗的理解,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一个人,他或她有能力与实力,同时又TM更漂亮或更帅,你不喜欢吗。 说回专利,申请文件的里子包括哪些呢,比如排版样式、用词用语、绘图标记等,欢迎补充。 排版样式,比如字体、字号,行间距、字间距等。一个代理公司通常有一个公司的标准,当然现实是很多压根没有。某些大所出来的案子,看起来至少排版样式感觉是一个模子。有助于形成一个公司在客户那的风格印象,大概可能会产生好感。也有前辈说,不是楷体字体的申请文本,他看不惯,仅供参考。 用词用语,专利文本是一个法律文本,还是尽量用专利的语言描述一个技术方案,而不是纯技术语言。这怎么理解呢,打个比方,同样是面对一幅美景,你蹦出来的都是,“我操,好美”,“哇哇哇哇,真漂亮啊”,而别人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哪个更高级呢,你自己品。 当然,用专利的语言描述需要对技术快速熟悉,长期学习积累,不是一天可以促就的。下面提供两个案例,供参考体会。 案例1: 一种鞋类物品,所述鞋类物品包括: 鞋前部部分,所述鞋前部部分具有顶层和底层,其中在所述顶层和所述底层之间形成空腔; 鞋跟区域,所述鞋跟区域固定到所述鞋前部部分的所述底层,所述鞋跟区域形成鞋领的第一部分;以及 至少一个延伸部,所述至少一个延伸部从所述鞋跟区域延伸,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延伸部被固定到所述鞋前部部分的所述顶层的边缘,以及其中所述延伸部形成所述鞋领的至少第二部分。 案例2: 一种磁疗鞋,其特征在于:包括鞋底、弹性底片和鞋面,所述弹性底片下表面固定安装有鞋底,所述鞋底前侧一体成型有防撞鞋头,所述鞋底底部设有橡胶凸块,所述橡胶凸块上一体成型有防滑块,所述弹性底片后侧下端开设有空腔,所述空腔内固定安装有两块支撑板,两个支撑板通过弹簧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之间设有海绵块,上方的支撑板上开设有透气孔,所述弹性底片上端后侧开设有透气孔,所述空腔后侧开设有过滤孔,所述过滤孔内部固定安装有滤网,所述空腔靠近所述过滤孔一侧的侧壁上转动连接有挡片,所述弹性底片上方设有海绵弹性垫、透气垫,所述透气垫位于海绵弹性垫上方,所述透气垫前侧和后侧内部均固定安装有太核磁,所述弹性底片上方外侧固定安装有鞋面,所述海绵弹性垫、透气垫均与鞋面固定连接,所述鞋面后侧下方固定安装有弹性防护垫,所述鞋面上设有透气网面和弹性松紧带,所述鞋面上端固定安装有魔术搭扣,所述魔术搭扣上表面镶嵌有反光条。 绘图标记,对于绘图,说起来也简单,主要就是注意图居中对称,图的比例大小调整,另外就是附图标记统一风格样式,如曲线都是曲线,直线就是直线等等,总之使得整体文件协调美观,看起来够专业。 申请文件的里子可以包括例如行文逻辑以及可阅读性等。 行文逻辑可以包括权要逻辑,权要逻辑还是很重要的,一般还是建议分段式描述权要,例如案例1,这种看起来的形式要求,其实本质也是对方案的熟悉掌握以及逻辑性的语言组织体现,考验代理人的内在真功夫。权要逻辑要考虑方案实现的闭环环逻辑完整方案。 案例3: 1、一种无人酒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对接OTA模块,系统服务器,房间管理模块,智能门锁模块;所述对接OTA模块用于对OTA平台发送的订单短信进行识别;所述系统服务器用于接收OTA平台发送的订单短信,并发送回复短信到OTA平台,以及接受订房申请时生成密钥、接受退房申请时回收密钥;所述智能门锁模块与所述房间管理模块对应设置;所述智能门锁模块用于输入密钥并解锁。 技术效果描述:一种无人酒店系统,包括对接OTA模块,系统服务器,房间管理模块,智能门锁模块。用户在某OTA平台下单后,该OTA平台会发送短信到酒店的系统服务器,采用对接OTA模块对该短信进行识别,能够实现酒店系统与OTA平台的订单信息的同步对接和酒店信息同步更新(独权1未体现),以自动化的数据对接方式,提高了无人酒店系统的管理效率、减少了运营费用、避免了人工对接时可能出现的误操作。 这里独权1的方案中各个技术特征没有构成完整逻辑闭环,即对接OTA模块,系统服务器,房间管理模块,智能门锁模块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完整,也就导致技术效果其实逻辑上是与方案对不上的,也可以理解为无法实现发明目的达到技术效果。 案例3结合附图以及说明书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也许可以理解方案,但是这个文本不是较好的,看似是表面上没注意的权要形式表现,本质还是对发明本质的把握不够准确,导致逻辑条理性不够清晰明白,那么自然是收不上高费用的。 行文逻辑还可以包括说明书的撰写逻辑,尤其在具体实施例部分,各个实施例的逻辑关系清楚,又避免用词不当造成的限制,例如尽量不用绝对性用语,“优选”、“较佳”等词汇少出现,表示举例说明的词,如“可以包括”、“示例性的”、“可选的”、“一个示例中”等可以采用。整个实施例部分都是示例性的列举,说明,解释权要的方案。 另外说明书的描述中可以用一些连词,介词等起承转合的词,类似小学生写作文似的,让行文不显得生硬,也即阅读性更好一些。 暂时就扯淡到这吧,总之就是,在实际中即便你认为客户提供的方案创新性很差,也要让申请文件显得高级一些,里子和面子都做好,也是提高收费的一个基础。面子相对好做,里子需要不断加强,里子做好了,也会促进面子的提升。 ---END---
文章来源:知产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