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各企业、各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鼓励科技创新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余江县科技创新升级奖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区2019年度知识产权专利授权工作实际,现对2019年度余江区专利授权奖励补助资金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把关并组织申报。
一、奖励对象:专利第一权利人应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户籍在本行政区域的自然人。
二、申报范围: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中国与国外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三、申报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鹰潭市余江区2019年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2.法人单位申请应提供有效法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校学生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材料;
3.各项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4.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的,还需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及相应的专利权证书以及公开文本;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申报补助奖励有关要求:
1.补助奖励申报实行单位、企业、个人自主申请,申请事项仅当年有效,过期不补,以申请申报的通知时限为准。
2.造假、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它科技创新成果的,或者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区专利授权奖励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撤销其奖励,并追回资金,情节严重者,报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