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申报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 | | |
|
申报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展会发展)项目 | | 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
申报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 | | |
|
申报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预付款保险保费支持)项目 | | 事后补助 按实际缴纳保费的8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推进连锁经营及规范化发展)项目 | | 1.推进连锁经营发展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推进规范化发展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申报项目的连锁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至少拥有5家直营门店;申报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方向的企业,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至少拥有10家直营门店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 | | 事后补助 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一)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申报主体应为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或北京市老字号协会认定的北京老字号。 (二)对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餐饮、食品加工等老字号,予以优先支持。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互联网+流通”及创新示范)项目 | | 事后补助 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促进现代商贸物流发展)项目 | | 事后补助 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总部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 事后补助 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申报项目所在园区为总部经济集聚区(或总部经济发展新区)、经市人才局认定的国际人才社区、科技创新型、文化创意类总部企业相对集中的园区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肉菜流通追溯)项目 | | 事后补助 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示范)项目 | | |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传统商场“一店一策”升级改造)项目 | | |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商业流通发展领域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 | | (一)每个无障碍垂直电梯最高10000元。 (二)每个无障碍卫生间最高8000元。 (三)每个无障碍坡道最高5000元。 (四)每个低位服务台、收款台最高3000元。 (五)增加设置无障碍标志牌,最高2000元。 |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商业流通发展领域节能降耗)项目 | | (一)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单个《绿色商场》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 |
|
申报2020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 | 事后补助 对2019年以来升级改造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
|
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 申报 | | |
|
| | |
|
| | |
|
| | 事后补助 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由京津冀三地联合资助,资助数量20项左右,项目资助额度为60万元/项,由三地分别拨付20万元/项。 |
|
| | |
|
| | 事后补助 工业类项目每形成1吨标准煤/年的节能量,奖励600元;非工业类项目每形成1吨标准煤/年的节能量,奖励800元。 |
|
| | |
|
| | | 已被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在京中央企业、总部企业、集团企业、专利申请量超过 100 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等除外 |
申报2020年通州区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专项资金项目 | | |
|
通州区转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 | |
|
| | |
|
| | |
|
调整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可持续发展类项目管理工作安排 | | |
|
| | |
|
征集2020年朝阳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 | | |
|
征集2020年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 | 贷款贴息,担保补助 每个机构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
征集2020年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提升中小企业经营能力) | | 1.自主研发补助。每个企业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联合创新补助。每个企业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中小企业参展补助。每个企业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企业扩大再投资奖励。每个企业年度支持额度最高100万元。 |
|
征集2020年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 | 1. 对获得国家级认定的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认定的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专业机构定制化服务奖励。按照服务合同额的30%予以奖励,每个机构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特色品牌活动奖励。每个主体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服务中小企业园区奖励。最高20万元奖励。 |
|
征集2020年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第一批) | | |
|
| | 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
|
| | | 本次申报面向海淀区注册、纳税、纳统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 |
| | |
|
| | |
|
| | |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
| | (一)建设补贴。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实体书店总投入的30%。 (二)运行补贴。区级配套资金不超过市级奖励资金的50%。 (三)优秀奖励。前10名优秀实体书店奖励最高30万元。 | 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海淀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和综合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可持续经营,连续两年内未受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的实体书店。 |
启动海淀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