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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西宁市专利相关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经济开发区各工业园区经发局、各相关单位、各专利权利人:
根据《西宁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宁科〔2018〕7号)文件规定,决定从2020年3月20日起征集2019年度我市资助的授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师、中国专利奖,并开展西宁市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和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西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市的自然人,其专利权为第一权利人。
2.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的机构。
3.西宁市常住人口中,上一年度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考试并在本市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任职,从事专利代理服务工作,且任职合同期2年以上的专利代理人。
二、资助范围
1.授权专利(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国授权发明专利、外国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国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2.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
3.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4.专利代理人
5.中国专利奖
上一年度在国内(包括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
对上一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6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同一专利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给予2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市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材料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每年择优认定10-20家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资金。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且第一专利权人为我市的法人或自然人,分别给予专利权人10万元、5万元奖励经费资助。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且第一专利权人为我市的法人或自然人,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万元、1.5万元的奖励经费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共61天),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
登录西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ing.gov.cn/)下载“西宁市国内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西宁市涉外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西宁市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西宁市专利代理机构资助申请表”、“西宁市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资助申请表”、“西宁市中国专利奖资助申请表”;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请参照《西宁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上报资料一式二份。
联系人:王成英
联系电话:6110296 15297212750
附件:1西宁市国内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
2.西宁市涉外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
3.西宁市专利代理机构资助申请表
4.西宁市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资助申请表
5.西宁市中国专利奖资助申请表
6.西宁市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