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上限由300万提高到500万

阅读:451 2019-12-04 09:24:53

在2019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湖北站活动现场,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家对最新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宣讲解读。记者获悉,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上限提高到500万元。

    本次万里行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知识产权高地”为主题。“万里行”湖北站活动是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周的一项重点内容,旨在让知识产权服务真正惠及产业、惠及地方、惠及群众,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投资和营商环境,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启动仪式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与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的姚忻处长介绍,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改《商标法》,围绕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商标等行为以及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两方面,进行修改。

    据悉,商标法增加了规制恶意注册的内容,增强商标使用义务,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以转让牟利为目的囤积注册将面临处罚。如对恶意进行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同时,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恶意侵权赔偿数额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恶意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上限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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