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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术作品,是不是谁拿着作品谁说了算?
不是
美术作品涉到两类权利:
1.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对美术作品原件享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美术作品原件的权利;
2. 美术作品的创作人享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这是两类不同的权利,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举个例子:画家将画出售给A,A只享有该画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该画的著作权。
作品的保护期有多长?
50年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什么是合理使用、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时是否需要付费吗及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有哪几种?
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微:建筑图书著作权网>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上述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艺术品版权重要吗?
重要
艺术品是物权和知识产权的双重结合,知识经济时代,版权正表现出巨大的商业潜力和经济价值。长远来看,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与观念的转换,艺术衍生品市场将会呈现出更大的潜力,应该强化版权意识,规避行业风险。与此同时,提升原创水平,将好的创意融汇到生活中去,不断发掘新的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