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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据商标转让网小编目测,最近米家的商标似乎出了点小问题,小米在商标注册上面向来是从不漏掉一个的,也一直被外人称道,注册的商标多达1600多个,这次怎么失手了呢?
原来小米的mijia商标,在最重要的第九类(电子电脑)类别上被驳回了,早在小米之前已经有多个mijia商标被申请了。
小米的mijia商标,在第九类(电子电脑)被驳回!原来早在小米之间,就已经有多个mijia商标被申请。
重要的是,米家被驳回这枚商标里,许多类别关系到mijia的智能家庭和生态链的完整性和丰富程度,如果这个商标受阻,对mijia发展会造成不小的影响。
2017年6月19日,小米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然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没有支持小米公司。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诉争商标(即小米的mijia商标)与引证商标(与mijia近似的商标)分别构成近似,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存在相同或密切关联性,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
据商标转让网小编近一步了解详情后得知,原来小米公司在上诉过程中,提交了“米家mijia”品牌的相关报道、互联网对米家品牌产品的宣传页面、小米公司“米”字头商标的申请情况、“小米”和“mi”品牌具有极高知名度的证据、小米公司的销售额、纳税额的报告、小米公司的相关视频。用以证明诉争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可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遗憾的是,法院认为小米公司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先注册基础商标的商业信誉可以当然延及至本案诉争商标。
也就是说,虽然小米已经非常有影响力,小米的商标也早已注册,但是并不能顺其自然的证明新商标就一定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最终法院驳回小米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好听商标转让网业内人士获悉,本案中,小米公司试图说明“mijia”商标具备知名基础,不构成近似。然而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商标的音、形、义等因素,并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综合判断。
这么看来,mijia难道永远无法涉及被驳回的类别了?可别小看这些类别,几乎都是智能家庭生态链的重要一环。缺少了它们,所谓的生态链永远是残缺不全的。
因此,小米科技可谓使出了商标注册中能用的各种方法,这些引证商标,不是在撤销中,就是被异议,或者即将被异议,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有两个商标的状态是正常的,米家mijia商标仍有被驳回的可能,小米果断重新设计的mijia的商标,在2016年重新申请了新的商标,目前这两个商标都在实质审查阶段,能否注册成功仍然是个未知数,小米会再采取怎样的商标策略我们也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