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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量的增长表明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增长,也给企业和个人都带来了新的麻烦——那就是想要的商标已经被他人先行注册,动作慢的是无法注册到自己中意的商标的。
大家都知道,商标实行“申请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谁先申请谁就拥有。那如果正好赶上同一天申请,那到底算谁的呢?
那咱们先来看看《商标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申请商标时,两个或是两个以上的商标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是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人在先的商标;
在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若都没有使用证据或是证据无效的,则采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谁的申请有效。
1、实际使用证据的提交
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在申请之日之前的使用该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2、协商解决
若是双方提供的证据无效或者难以分出胜负,双方进行协商,并将结果以书面协议告知商标局。
3、拼运气、抽签
若协商无果或不愿协商的,就到商标局以抽签形式来决定商标的归属了。(拼运气和人品的时候到了!)
前两点呢,无论是提交证据还是协商,很大一部分都是依靠的专业知识。第三点就比较刺激了,完全就是交给上天来决定了。抽中还好,有惊无险。如果没有抽中,自己接下来的全盘计划可能都要从头再来,耽误进度,造成损失。所以,大家在商标注册上千万不要犯“拖延症”,商标申请只能早不能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