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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创新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进出口贸易也在飞速发展。你肯定知道进出口商品的概念,但是你未必知道进出口商品还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今天,坤伦知产和大家来聊聊进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开放性也愈发凸显,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下面小编对2018年中国海关在进出口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了简单的统计,并且在这里分享给大伙儿: 1、2018年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4.97万次,实际扣留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4.72万批,同比增长146.03%,涉及货物2480.02万件。 2、行邮侵权增加。据统计,2018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全国海关共查获侵犯国际足联及赞助企业相关商标的案件165宗、商品68.3万余件。在所有侵权嫌疑货物中,涉嫌侵犯货物商标权的占比高达96%以上。 3、跨境电商侵权货物批次增幅明显。据统计,去年全国海关进一步加大了对寄递渠道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扣留侵权邮包4.55万批次,同比增长156.33%,平均每一个邮包含有侵权货物6.23件,寄递渠道侵权行为明显呈现出批次多、单次侵权商品少的特征 4、进口环节去年全国海关在进口环节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25批,占货运渠道全部扣留批次的1.43%;在出口环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720批、2439.13万件,约占货运渠道全部扣留批次和货物量的98.57%和99.48%。去年全国海关在进口环节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数量为12.51万件,同比增长了76.9%,连续10年呈增长态势。 2018年进出口商品的侵权情况比较严重的大致就是以上这些。我想大家对进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还不是很了解。比如,你知道我国海关是如何对进出口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吗?我想你会说“No”,这里“坤伦知识权”给大家说一下我国海关对进出口知识产权具体的保护模式。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数据来源于官方网站)。两种模式如下: (一)依申请保护 依申请保护,是指海关对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发现的侵权嫌疑货物予以扣留的措施。依申请保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申请扣留,不必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2)海关不负责对侵权嫌疑货物的进出境进行监控; (3)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相当于侵权嫌疑货物价值的担保; (3)海关无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如果人民法院未能在海关扣留货物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海关协助扣押,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货物。 可见,依申请保护模式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海关中止放行的规定基本一致。由于在依申请保护模式下,海关不会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所以,依申请保护模式也被称作“被动保护”模式。 (二)依职权保护 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对其发现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主动采取的扣留和调查处理的措施。“依职权”一词来源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拉丁文ex-officio。依据职权保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2)海关发现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应当中止放行,并书面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 (3)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4)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5)海关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和认定;对不能认定货物侵权状况的,海关应当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 (6)海关对其认定侵权的货物,有权予以没收并对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7)对没收的侵权货物,海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置。 在依职权保护模式下,海关有权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所以,依职权保护模式也被称作“被动保护”模式。 你看明白了吗?其实这两种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海关介入的程度和权利人承担的义务。好了,今天就为大家介绍这么多,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