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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注册商标是一个非常专业并且辛苦的过程,在商标申请注册成功之后,也并非就高枕无忧了,如果不注意一些细节的话,很有可能会丧失商标的专用权。
1、连续三年不用,就有被撤销的风险
根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适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注册后应尽快使用,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有:发票、合同、广告物品、包装物、商标印制证明材料等。
2、不要自行修改商标
使用的商标标识,一定要和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部分企业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抱有一种心理,就是这商标我已经注册成功了,稍微改一下问题不大。于是随意更改字体,简繁互换,或者在外观形象上做修改。
这样是万万不可的,商标法规定申请成功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按照比例的大小进行调整,不可擅自更改商标文字和图形。如果随意更改,甚至可能造成与他人商标近似,还会遭到侵权,还请慎重!
3、公司信息变更,提前做好商标变更申请
公司地址、信息等发生变更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做好商标变更申请。如果没有变更申请,则视为放弃变更。
也千万不要擅自变更商标信息,如果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事项的,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更改或者撤销商标。也不要擅自扩大商标注册时的适用范围,一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利将构成侵权,是要吃官司的。
4、商标到期前提前办理延续申请
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若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提前一年内申请继续注册,在此间没有提出申请的,商标局会给予六个月的宽宥期,在这期间仍未提出申请的,将注销该商标。
5、警惕恶意抢注等行为
商标是会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增值的,因此企业要注意他人申请的商标防止恶意抢注或是打擦边球的行为,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发现有人恶意抢注,应及时在被抢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
这里要注意了,公告期只有三个月,倘若错过了,等他人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再提出异议,难度就会非常大了。
6、商标的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