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公布,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需详读!

阅读:337 2019-05-16 16:00:22

专项资金申请又有新动态!

据“专项资金申请研究院”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

一、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

(一)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有书面合伙协议;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两名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有书面公司章程;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五名以上股东;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三)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二、专利代理师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依法按照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其聘用的专利代理师订立劳动合同。专利代理师应当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但具有律师执业经历或者三年以上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除外;在专利代理机构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符合前款所列全部条件之日为执业之日。

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的,应当自执业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备案应当填写备案表并上传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实习评价材料。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