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名牌有什么区别,它是怎么认定的

阅读:354 2019-05-14 13:38:59

驰名商标和名牌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①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近几年,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② 而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已不仅仅是注重质量、外观等,而且讲究品位、魅力和时尚。商标凝聚着文化、品位、时尚,代表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在科技日益发达、知识和信息不断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商标本身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驰名商标与中国著名商标的区别。中国著名商标并非法律概念,因此也没有任何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条件。如果一个企业自称是中国著名商标,除了涉嫌虚假宣传也没有什么问题的。而驰名商标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有一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一般情况下,著名商标的叫法是指省级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表示在省内具有同中国驰名商标相同法律效力。驰名商标的认定当前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行政认定是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司法认定则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来认定。

一.行政认定

1.商标异议中的认定

①认定机关:商标

②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第4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内容。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

①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②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第4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内容。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

①认定机关:商标

②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03年4月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日)


二.司法认定

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①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②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2号)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

2.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①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②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24号)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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